中新經緯 10 月 24 日電 四川證監局網站近日公布了對已退市的運盛 ( 成都 ) 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運盛醫療)虛構貿易業務的處罰,公司及董事長等多名高管合計被罰 700 萬元。
虛構貿易業務,虛增營收、淨利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明,2021 年 11 月,運盛醫療通過其控股子公司麗水運盛虛構貿易業務,虛增 2021 年度營業收入及利潤總額均爲 779.71 萬元 ( 扣除增值稅,貿易業務按淨額法确認 ) ,分别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 15.03%,利潤總額的 42.97%。運盛醫療的上述行爲導緻其披露的 2021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運盛醫療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四川證監局對公司采取責令整改措施的整改報告》《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議案》,并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相關更正公告。
四川證監局認爲,運盛醫療上述行爲違反《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爲。
對上述違法行爲,實際控制人及董事長翁松林全面負責公司管理工作,對定期報告的真實性、準确性、完整性承擔主要責任,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總經理申西傑、時任常務副總經理侯彩文、時任财務總監張慧輝對公司負有管理責任,對定期報告的真實性、準确性、完整性承擔主要責任,同時也是虛構貿易業務的直接參與者和執行者,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監事謝濤、時任麗水運盛董事長師銳鵬參與了虛構貿易業務的資金劃轉工作,系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四川證監局決定:
一、對運盛 ( 成都 ) 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二百萬元的罰款;
二、對翁松林、申西傑、侯彩文、張慧輝給予警告,并分别處以一百萬元的罰款;
三、對謝濤、師銳鵬給予警告,并分别處以五十萬元的罰款。
公司及董事長等都 " 哭窮 "
中新經緯注意到,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對于上述違法行爲,運盛醫療及董事長翁松林等人均提到難以承擔罰款金額。
運盛醫療的申辯意見提到 "公司退市後經營面臨重大困難;請求從輕、減輕處罰。"
翁松林、申西傑提出 "個人無力承擔罰款"。
侯彩文提到 " 對虛構貿易、虛假記載無主觀故意,系按照公司領導要求執行,不應認定爲主要責任人;任職期間勤勉盡責,對虛構貿易、虛假記載事先不知情;難以承擔罰款金額,請求減輕處罰。"
張慧輝的申辯意見提出 " 直到調查時方知爲虛構貿易、虛假記載,不應認定爲主要責任人;無力負擔罰款金額,請求免除處罰。"
此外,謝濤提到 "罰款将對其生活産生重大影響,請求減輕處罰。" 師銳鵬也表示 "難以承受罰款金額,請求減輕處罰。"
資料顯示,運盛醫療主營業務是醫療信息化業務、醫療服務業務、醫療貿易業務。公司主要産品及服務包括醫療信息化、醫療服務、醫療貿易。公司于 1996 年 11 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被終止上市暨摘牌。
值得注意的是,運盛醫療退市的原因并非造假,而是 2021 年度、2022 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爲負值且營業收入低于人民币 1 億元 ( " 淨利潤 " 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爲準 ) 所緻。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郭晉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