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連市市場監管局公布民生領域 6 起典型案件,其中包括沙河口區某餐飲店反向抹零案。
産品質量類
莊河市某石油銷售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财産安全标準的車用乙醇汽油案
2021 年 10 月 22 日,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莊河市某石油銷售有限公司銷售的乙醇汽油不合格監督抽檢報告。
經查,該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和 7 月 15 日從遼甯某燃油品銷售有限公司購進 92 号車用乙醇汽油共計 20 噸,銷售給消費者。經檢驗,該批次汽油乙醇含量和其他有機含氧化合物含量項目不符合《遼甯省車用乙醇汽油産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為不合格産品,構成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财産安全标準的 92 号車用乙醇汽油的違法行為。
該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财産安全标準的 92 号車用乙醇汽油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 9360 元、罰款 116640 元的行政處罰。
特種設備類
大連市甘井子區某工業液化氣氣體站未實施充裝記錄制度、充裝非自有産權氣瓶案
2021 年 10 月 18 日,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檢查時,發現大連市甘井子區某工業液化氣氣體站充裝的 11 隻液化石油氣氣瓶并非當事人自有産權氣瓶,也未經使用登記機關同意充裝,且未按照規定實施氣瓶充裝前、後檢查記錄制度,構成未實施充裝記錄制度、充裝非自有産權氣瓶的違法行為。
該單位未實施充裝記錄制度、充裝非自有産權氣瓶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單位作出罰款 40000 元的行政處罰。
大連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經定期檢驗合格電梯案
2022 年 4 月 20 日,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大連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某小區使用的電梯未經定期檢驗的案件線索。經查,該公司在該小區使用的 8 部電梯,檢驗有效期至 2021 年 7 月。其中 3 部電梯在 2022 年經重大維修監督檢驗合格,另外 5 部電梯在 2022 年 4 月 25 日現場檢查時,超過檢驗有效期且未經檢驗,該公司構成使用未經檢驗合格電梯的違法行為。
該公司使用未經檢驗合格電梯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作出罰款 30000 元的行政處罰。
價格類
大連市某停車場管理有限公司違反明碼标價規定收取停車費案
2022 年 6 月 24 日,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大連市某停車場管理有限公司在停車場經營中涉嫌違反明碼标價規定的線索。經查,該公司未按照公示标準收取停車費用,構成違反明碼标價規定收取停車費的違法行為。
該公司違反明碼标價規定收取停車費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三項的規定,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作出罰款 1000 元的行政處罰。
沙河口區某餐飲店 " 反向抹零 " 案
2022 年 10 月 4 日,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在沙河口區某餐飲店消費後付款被多收取 0.1 元餐費的線索。經查,該商戶在收取消費者餐費時,未按實際消費金額收取,而是以四舍五入為由,多收取消費價款,構成在标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費用的違法行為。同時該商戶還存在用于鮮活産品貿易結算的計量器具未進行強制檢定的違法行為。
該商戶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商戶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停止使用未經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沒收違法所得 0.5 元,罰款 4500 元的行政處理。
沙河口區某活鮮商行消費欺詐案
2022 年 8 月 14 日,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沙河口區某活鮮商行銷售水産品缺斤短兩問題的線索。經查,該商戶 8 月 12 日以每斤售價 50 元的價格售賣給消費者 7.3 斤螃蟹,實際重量僅為 4.64 斤,其采用稱量時 " 不去皮 " 的手法,造成實際銷售螃蟹的重量中包含了盛裝容器的重量,存在銷售商品數量不足的違法行為,構成消費欺詐。同時該商戶還存在使用電子秤超過檢定周期、未定期強制檢定,對銷售的海産品未明碼标價,未建立食用農産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未如實記錄食用農産品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其他違法行為。
該商戶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五條第十項、《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四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商戶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警告、罰款人民币 8268 元、吊銷營業執照、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行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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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 930.9 元遭反向抹零
10 月 3 日,遼甯大連一男子和朋友在一海鮮大排檔吃飯,結賬時發現賬單不對勁,總共消費了 930.9 元,收款時竟被 " 反向抹零 " 收取了 931 元。男子找收銀員理論,對方說這是正常的 " 四舍五入 " 抹零,零頭超過 5 就往上抹,反之就往下抹。
該男子向大連市 12345 市民投訴熱線反映,也将視頻發到網上。相關話題沖上熱搜。
10 月 4 日,該網友稱店家向其表示了歉意,其次也希望能商讨出一個解決方案,同時表示後續的解決方案還在溝通。該餐廳工作人員表示,确實是店家原因,事後會調查。
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回應:" 反向抹零 " 屬違法
微信公衆号 " 大連市場監管 "10 月 5 日發布消息稱,經市區兩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聯合現場調查,消費者實際消費 930.9 元,餐飲店實收 931 元,多收消費者 1 毛錢的情況屬實。目前,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依據《價格法》對該餐飲店立案調查,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市場良好秩序。
次日,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文章《消費者權益要敬畏 " 反向抹零 " 屬違法》,再次回應此事。
來源:遼沈晚報(lswbwx)特派大連記者 張宇;綜合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