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騎手每日奔波在路上,
穿梭于大街小巷,
工作中容易出現交通意外風險。
爲了保障外賣騎手的人身安全,
外賣平台通常會
強制騎手購買一份 " 騎手險 ",
然而有人卻在 " 騎手險 " 上打起了歪主意。
基本案情
2022 年 7 月至 2024 年 1 月間,李某先後在多家外賣平台擔任外賣騎手。每次開展配送業務時,外賣平台均會自動爲其購買意外保險,保費從李某個人賬戶中扣繳。
僞造病曆資料
然而,李某的送外賣之路相比其他外賣員似乎更加 " 坎坷 ",平均每個月摔倒一次,有時一個月摔倒兩次,李某的兩年外賣員生涯中竟摔倒受傷了 18 次。這是李某運氣不佳,還是背後另有蹊跷?察覺端倪的某保險公司向公安機關報案。
經法院審理查明,在擔任外賣騎手期間,李某爲非法獲利,先後 18 次通過捏造在外賣配送過程中受傷的情況向保險公司報案,并向保險公司提供僞造的醫院病曆資料、費用清單、收費票據等材料,以此騙取保險理賠款,共計騙取保險理賠款 206819.89 元。
法院判決
甯鄉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爲目的,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保險詐騙罪。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二萬元,責令被告人李某向被害單位保險公司退賠經濟損失 206819.89 元。目前,該案已生效。
法官說法
保險詐騙罪是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爲目的,違反保險法規,采用虛構保險标的、保險事故或者制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爲。
法官提醒,利用保險實施詐騙的行爲破壞市場公平秩序,威脅金融系統安全及社會誠信體系構建,采用虛構保險标的、保險事故、理賠材料或者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都可能構罪。廣大群衆要正确使用保險,樹立保險理賠的正确認識,自覺抵制保險欺詐行爲,切勿抱有僥幸心理,投機取巧,以假亂真,最後可能會因小失大,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