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記者 26 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黑龍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副省長王一新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菏澤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山東省菏澤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一新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王一新,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王一新利用擔任海南省農墾總局黨委副書記、局長、黨委書記,海南省農墾總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海南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山西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數額特别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公開資料顯示,王一新出生于 1965 年 12 月,湖北英山人,畢業于武漢大學,大學學曆,曆史學學士學位,高級經濟師。
1987 年大學畢業後,王一新進入中國海洋石油渤海公司工作,1993 年開始,他轉行成爲一名 " 新聞人 ",進入中海油下屬的中國海洋石油報社,先後擔任采編部主任、記者部主任,副總編輯職務。三年後,他重返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後曆任辦公廳主任,總經理工作部總經理。2001 年 11 月至 2003 年 10 月間,他挂職任四川省泸州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4 年 7 月,王一新調任海南,曾先後任海南省政府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海南省農墾總局(總公司)局長(總經理),海南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等職。
2013 年 1 月,王一新跨省履新,任山西省副省長,期間曾兼任山西省國資委黨委書記。
2021 年 12 月,王一新再次跨省履新,任黑龍江省副省長。直至被查。據報道,王一新是二十大以後,首個任上被查的在職省級政府副職。
經查,王一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隐瞞不報家庭房産情況,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并收受财物;違規收受禮金,接受私營企業主低價裝修,利用職權爲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搞權色、錢色交易;道德敗壞;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土地開發、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王一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王一新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黑龍江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值得注意的是,王一新被查前還曾多次公開出席活動。據《黑龍江日報》消息,12 月 2 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與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在哈爾濱簽署推進戰略性新興産業投資合作協議,王一新代表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與中國大唐集團簽署合作協議。12 月 4 日,黑龍江省委省政府召開全省安全生産警示教育大會,王一新出席會議。
12 月 8 日,黑龍江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通報王一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會議強調,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深刻汲取王一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教訓,切實引以爲戒,時刻警鍾長鳴。
編輯|段煉 蓋源源
校對 |陳柯名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新華社、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黑龍江政府網站、黑龍江日報、南方 · 都市報、公開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