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之家 7 月 24 日消息,近日,從事汽車貼膜業務的朱先生稱,自己經營的理想汽車貼膜店被理想汽車以 " 侵害商标權及不正當競争糾紛 " 爲由,起訴索賠 120 餘萬元。朱先生表示,自己的小名就叫理想,從 2012 年開始店名也叫 " 理想 ",想不通爲什麽會被起訴。
據九派新聞報道,7 月 24 日,理想汽車相關工作人員稱是接到用戶舉報和問詢,發現該店鋪長期以來以 " 理想汽車 " 的名義,在線上線下推廣汽車美容套餐。該侵權行爲,已經造成消費者誤認這是理想汽車的官方店鋪。公司不是隻因爲對方公司名稱中含有理想字樣而發起訴訟,更和對方所謂 " 小名 " 叫理想或不叫理想無關,而是因爲對方違法冒用 " 理想汽車 " 商标經營,引起投訴和舉報。公司的目的是爲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品牌商譽," 目前案件處于審理中,我們相信法院會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公允判決 "。
IT 之家此前報道,原告請求法院 " 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理想’注冊商标專用權的行爲,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在店面門頭、店内裝潢及社交平台上使用與上述注冊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識 "、" 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當競争行爲,更改企業名稱,且更改後的企業名稱不得含有‘理想’文字 "。理想汽車還請求法院 " 判令被告賠償商标侵權及不正當競争行爲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人民币 100 萬元 " 以及 " 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爲制止侵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暫計 20 萬元 "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