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9 日,中國恒大(3333.HK)公告,公司注意到恒大物業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的附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發出的公告,内容有關其附屬公司金碧物業有限公司,就其人民币 20 億元存單質押擔保被銀行強制執行一事向包括本公司及三家相關附屬公司提出追償約人民币 199,631.25 萬元款項及暫計利息約人民币 15,206.28 萬元。
中國恒大表示,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及相關附屬公司未收到中國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金碧物業提出訴訟的通知。
盤面上,截至發稿,中國恒大股價大跌 8.4%,報 0.229 港元,總市值 30.24 億港元。
追償超 20 億!恒大物業把恒大系公司告了
11 月 28 日,恒大物業(6666.HK,股價 0.45 港元,市值 48.65 億港元)發布公告稱,有關本集團約人民币 134 億元存款質押被相關銀行強制執行一事,全資附屬公司金碧物業對深圳啓航金屬材料有限公司、貴州廣聚源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恒大地産集團貴陽置業有限公司、恒大地産集團有限公司及中國恒大集團(責任方)就約 20 億元存單質押擔保被銀行強制執行的追償事宜,已向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恒大物業方面要求責任方償還款項約 19.96 億元以及暫計利息約 1.52 億元,集團已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收到法院正式接受立案的通知。
質押目的意在專項融資!恒大物業曾對 134 億應收款全額撥備
"134 億存款質押 " 事件影響重大、牽連甚廣,也是導緻此前恒大系長時間停牌的重要因素之一。今年 8 月,恒大物業在複牌後表示,暫未與恒大集團達成償還方案,對 "134 億應收款項 " 全額撥備。
恒大物業在審核 2021 年度财務報告過程中,發現恒大物業有約 134 億元存款,向第三方提供的質押保證金,已被相關銀行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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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此前 "134 億存款質押 " 事件獨立調查結果,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8 月 02 日期間,恒大物業的 6 家附屬公司(分别是金碧物業、金碧恒盈、金碧華府、恒大恒康、金碧世家和金碧恒康)通過 8 家中國境内商業銀行,爲多家第三方公司(作爲被擔保方)融資提供該質押,相關的資金透過部分被擔保方及多家通道公司(扣除費用後)劃轉至中國恒大。
該質押的目的,是繼續利用專項融資業務,爲集團其他營運及财務需要獲得資金,包括支付在 2021 年不同時間點到期的負債及 / 或應付款。
總體而言,自 2021 年 9 月至 12 月期間,因質押擔保期限屆滿,觸發質權實現條件,被銀行強制執行的恒大物業附屬公司存單質押的總計價值爲 134 億元。
而質押的背景和原因是,2020 年 12 月中至下旬,基于恒大的資金需求,集團提出開展一個專項融資業務,具體方案爲利用附屬公司對外做質押,爲第三方向銀行申請融資提供擔保,第三方融資所獲取資金投入到本集團,以支付在 2021 年 2 月的負債及 / 或應付款。
恒大董事會主席許家印在上述質押事件中的角色模糊,今年 8 月 25 日,恒大關于複牌指引的公告首次披露了許家印在其中的參與程度。概括來說,質押事件中有一位涉案人員指稱許家印參與了質押安排,但許家印自稱沒有審閱與質押事件相關的文件,有其簽署的内部審批文件也沒有明确指明與恒大物業有關。
許家印表示,他的簽署隻是屬于一個流程。在恒大的業務運作上,簽字的領導需要高度負責各相關項目及事項。因此,就該質押擔保安排來說,相關文件報批到許家印時,他看了當中負責公司财務和資金領導的簽字,相信相關領導會對有關公司财務和資金的事情負責及把關。
今年 8 月,恒大物業公告表示,自知悉該買押擔保後,立即開展内部監控檢讨、人員培訓及調整等補救措施,并接受獨立調查委員會建議,積極落實各項救濟措施,持續向第三方及恒大集團開展追償工作。
" 關于恒大集團償還恒大物業 134 億元的具體方案以及對該款項可回收性的評估,以确定是否需計提撥備或注銷這一事項。恒大物業管理層與上會栢誠确認,公司暫未與恒大集團達成償還方案,管理層評估了款項的可收回性,對 134 億元應收款項進行全額撥備。"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中國恒大公告、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黃婉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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