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晨視頻、 潇湘晨報
記者 | 蔣紫雯
近日,廣東東莞,有家屬報料稱一男子蔣某某參加公司年會後身亡,監控拍下男子疑喝酒不省人事後,三名同事把男子擡回居住的地方。家屬在文中稱,1 月 7 日晚 10 點發現人已去世,但 1 月 8 日下午 3 點才接到警方通知。
1 月 12 日,蔣某某妻子告訴潇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事發當晚 10 點多,120 接診記錄顯示 " 患者死亡時間較長,無繼續搶救意義 ",她希望警方能立案調查丈夫真正的死亡時間和原因。
涉事東莞市富鴻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一名員工則表示,因為家屬提出要做工傷鑒定,公司已于近日配合家屬向人社局提交了資料," 具體案情可以到公安局了解 "。東莞市公安局橫瀝分局新四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潇湘晨報記者,目前正在對該事件進行調查。
家屬發文稱男子年會酒後死亡,
身份證件至今未找到
家屬在社交平台發布的文章稱,蔣某某今年 39 歲,系東莞市富鴻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員工。1 月 7 日晚公司舉辦年會,在公司食堂吃飯、喝酒,當晚 7 時 50 分左右蔣某某不省人事,晚 8 時許公司老闆戴某良安排三名同事将蔣某某擡回宿舍,但直到晚上 10 時 04 分室友返回後才發現,蔣某某已經沒有呼吸,120 趕到後确認蔣某某死亡。
△蔣某某家屬發布的文章。
家屬發布的視頻顯示,1 月 7 日 20 時 02 分左右,兩名男子一前一後将一名男子擡進房間,被擡着的那名男子頭部下垂,上身衣服被拉到腋下露出肚子,三人身後跟着一名男子。
" 當時爸爸(指蔣某某)已經沒有任何反應了,沒有一個人說要給他送到醫院就醫,擡回去後沒有做任何處理,沒有枕枕頭,腳搭在床外面,面朝上睡的,然後同事離去,沒有任何人照顧。" 文中稱,直到 1 月 8 日下午 3 時許家屬才得到通知,且蔣某某的錢包、身份證、銀行卡、駕駛證等相關證件至今沒有找到。
家屬發布的一份《急診科院前死亡病人登記本》顯示,蔣某某經診斷為 " 呼吸心跳驟停 "。處理過程顯示,7 日晚醫務人員到場時,呼叫患者無反應,同事在給其做心肺複蘇。" 查心電圖顯示一直線,告知現場民警,患者死亡時間較長,無繼續搶救意義。于 2023 年 1 月 7 日 22 時 39 分宣布臨床死亡。"
妻子質疑事發 18 小時後才接到通知,
稱應調查是否有人勸酒
"7 号晚上 10 點多發現死亡,18 個小時後我才接到警方的通知,說蔣某某已經死亡,讓我們過來處理。"1 月 12 日,蔣某某妻子王芳(化名)告訴潇湘晨報記者,在警方通知之前,公司沒有主動聯系家屬,事後協商賠償時,公司的态度也讓家屬不能接受。
△蔣某某照片。
"(公司)不承認是工傷,說是非因工死亡,賠償 11 萬,後來又加了 3 萬,說是公司募捐的。" 王芳說,她現在隻希望警方立案調查此事,給家屬一個真相,也希望能找到丈夫的身份證、銀行卡等随身物品。
王芳介紹,她與丈夫均為湖南永州人,在廣東打工數年,丈夫是模具技術人員,于 2022 年 4 月入職深圳市富康鴻塑膠五金有限公司,後因該公司要在東莞籌備建廠,丈夫便被調往東莞,成為東莞市富鴻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員工。據王芳了解,兩家公司的負責人均為戴某良。
△蔣某某家屬在公司外。
王芳稱,事發後她與家人計劃通過當地人社局走工傷鑒定,但在這個過程中公司并不配合。蔣某某的一位家人介紹,目前他們已經向人社局申請工傷鑒定,但公司此前一直拒絕提供蔣某某的員工資料,因此他們推測公司可能并未與蔣某某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保。
王芳介紹,丈夫 1983 年生,兩人育有一女一兒,家中老人均 60 多歲,事發前,丈夫原計劃當晚年會結束後趕到深圳與她團聚,還說過 " 要少喝點酒 "。王芳認為,在聚餐過程中是否有人對丈夫逼酒、勸酒,也值得調查。
公司稱已配合家屬申請工傷鑒定,
警方:正在調查
企查查顯示,東莞市富鴻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法定代表人為戴一妹,地址位于廣東省東莞市橫瀝鎮濱富路 39 号,經營範圍包含:模具制造、模具銷售、有色金屬合金制造、有色金屬壓延加工、橡膠制品制造等。
另外,深圳市富康鴻塑膠五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5 月,法定代表人為李文豔,企業地址位于深圳市龍崗區坪地街道坪東社區順風路 129 号 7 棟 301,該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戴昌良。
1 月 12 日,潇湘晨報記者撥打家屬提供的相關負責人戴先生電話了解情況,對方聽聞來意後挂斷電話,記者發去短信詢問,截至發稿未獲回應。深圳市富康鴻塑膠五金有限公司一名員工表示不清楚該情況。
随後,記者撥通了家屬提供的一名當晚将蔣某某送回房間的東莞市富鴻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員工電話,對方表示,因為家屬提出要做工傷鑒定,公司已于近日配合家屬向人社局提交了資料。
該員工表示:"(公司)跟家屬這邊協商了 3 次,沒有達成共識。他們那邊也可以找律師嘛,我們也随時準備跟他們溝通。" 當記者詢問事發當晚其将蔣某某送回房間的經過時,該員工表示 " 具體案情可以到公安局了解 ",記者追問後對方挂斷電話。
12 日上午,東莞市公安局橫瀝分局新四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潇湘晨報記者:" 現在這個事情正在調查中,具體的情況我回答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