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8 日
話題 # 因病少上 1 天班沒了年終獎 #
沖上熱搜
江蘇的彭女士因病少上一天班
被公司認爲沒 " 上滿全年 "
不能領取年終獎
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
據了解,彭女士在江蘇溧陽某公司上班,從事後勤工作,2022 年 12 月底,彭女士感染新冠病毒。
因公司後勤人手不足,彭女士在身體不适的情況下依然堅持工作,由于病情并沒有好轉,彭女士多次和公司協商,希望能安排人手讓自己休息幾天。幾次協商後公司還是不同意,最終在 12 月 29 日,也就是全年工作日的倒數第二天,彭女士從公司離職。
彭女士離職後,向法院訴訟要求公司支付工資、補償金以及年終獎。公司在庭審中回複:規章制度明文規定,隻有上滿全年,才能在第二年的 1 月領取上一年年終獎,彭女士在 12 月 29 日離職,還差一天才算全年全勤,不符合支付年終獎的條件,所以不願意支付年終獎。
法院判決:公司應當支付年終獎
溧陽法院審理後認爲,彭女士一直工作至該年 12 月 29 日,因感染新冠病毒需休養才引發後續離職事宜,故盡管原告還需再工作一天才算滿一年,但綜合考慮員工感染新冠病毒期間公司應安排必要的病休假等因素,認定彭女士該年工作滿一年,可以領取該年度的年終獎。
法官表示,用人單位在安排勞動者參加工作、服從管理的同時,應重視員工的身體和心理健康,尊重員工勞動過程中依法享有的休息休假權,不能機械生硬不加變通地執行規章制度,若缺乏對勞動者權益最基礎的保障,将承擔違反法律規定的不利後果。
來源|光明網 ID:gmw_001 綜合新聞晨報、溧陽法苑、@荔枝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