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士将自己的理财賬戶
交給某财經大 V 打理
結果 9 個月内
賬戶從 336 萬元大幅縮水隻剩下 18 萬元
虧損高達 95%
究竟誰該對這筆虧損負責?
近日,雲南省昆明中院作出二審判決,認定這名大 V 在接受委托理财的過程中存在過錯,酌定判決大 V 承擔 40% 的賠償責任。
财經大 V 幫粉絲炒股
9 個月暴虧 95%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2022 年 6 月,陳女士出于對某财經大 V 的信任,将自己的賬戶交給對方打理,不料第一個月就虧了 100 多萬元,三個月虧了近 300 萬元之後,她開始聯系不上這名大 V。2023 年 3 月,這名大 V 回複稱 " 虧完了,沒辦法了 ",然後銷聲匿迹。陳女士稱,在短短 9 個月的時間,這個大 V 把她的賬戶從 336 萬元炒到隻剩 18 萬元,虧損高達 95%。
據悉,陳女士此前在網上看到這名大 V 頻頻宣稱自己理财水平高,擁有數萬名粉絲,于是她慕名聯系了這名大 V。沒想到不但沒賺到錢,反而把大部分錢虧掉了。後來,這名大 V 被投訴後,平台封禁了該大 V 的賬号。
一審判決書
法院認定大 V 存在過錯
粉絲獲賠 127 萬元
陳女士将這名大 V 告上法院,要求大 V 就委托理财期間産生的虧損承擔賠償責任。江蘇億誠律師事務所滕躍律師團隊作爲陳女士的代理律師,論證大 V 存在過錯,應予以賠償。
滕躍告訴現代快報記者,不同于其他委托理财案件,本案雙方在委托之初曾通過微信聊天明确 " 風險自擔 ",即大 V 不對虧損承擔責任。基于此,大 V 是否應當就陳女士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便成了法院歸納的核心争議焦點,也是本案最大的亮點。
滕律師表示,即便雙方之間約定 " 風險自擔 ",作爲有償委托理财的受托人,大 V 應當勤勉盡責、審慎履行受托義務,盡可能規避風險,在投資發生虧損時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以防止損失擴大。此外,在委托理财期間,陳女士股票賬戶内的交易行爲均由大 V 單方獨立完成,陳女士并未影響大 V 進行交易的自主決策,但大 V 在已發生巨額虧損的情況下,仍然向陳女士表示 " 保證給你賺回來 ",導緻陳女士繼續委托其投資股票,進而導緻損失擴大。因此,大 V 對于投資虧損顯然具有明顯過錯。
二審判決書
最終,昆明中院采納上述觀點,并綜合各方面因素,判決大 V 承擔 40% 損失,賠償陳女士經濟損失 127 萬元。
理性投資注重法律保障
該案敲響警鍾
根據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不少大 V 通過模拟盤打造 " 股神 " 形象,在獲得股民信任後,便接受股民委托,甚至開設薦股群,而股民交款後才享有入群資格。監管部門對此也亮明了打擊态度,去年證監會曾對微博大 V 易某開出巨額罰單,認定易某非法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并提供直接或者間接有償證券投資咨詢服務,證監會決定沒收其非法所得近 2400 萬元,并處罰款。
随着網絡金融平台的興起,越來越多的投資者通過網絡委托所謂的 " 财經大 V" 進行理财,然而,這種未經正規金融機構監管的民間理财方式,往往潛藏着巨大的風險和隐患。
該案判決不僅爲類似糾紛提供了司法參考,也給社會公衆敲響了警鍾,當事人應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謹慎投資。在追求高收益的同時,務必保持理性,充分評估潛在風險,莫因一時的誘惑而陷入難以挽回的困境。如若遭遇上述情況,應盡早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文中當事人爲化名)
來源:現代快報 / 現代 +
記者:顧元森
綜合網絡截圖
編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