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評論員 胥帥
A 股上市公司逐步進入業績披露季,幾家歡喜幾家愁,業績再不好也需 " 見公婆 "。從目前的業績預告看,有上市公司将業績不好、經營乏力的原因歸結于疫情。
比如,某上市公司去年巨虧超 10 億元,公司認為是受新冠疫情、房地産市場下行等因素影響。有上市公司業績 " 變臉 ",将下修業績歸因于受新冠疫情影響、俄烏沖突等。還有上市公司認為疫情導緻客流量減少,影響了門店銷售量。
對确實受疫情影響的上市公司,投資者應給予更多的理解和寬容。去年,每一個人都能對新冠疫情造成的影響感同身受。對那些極度依賴于線下門店的消費企業,疫情帶來的殺傷力确實巨大。但另外的一部分上市公司,則是把疫情當成了業績下滑的 " 背鍋俠 "。
比如,某公司主營業務是消費電子分銷,相較于疫情,芯片半導體行業周期對業績的影響明顯更大。即便是受疫情影響,但這一影響因素貫穿去年大半年,已在前三季度業績中有所反映,第四季度并沒有出現影響業績的突然變量,然而公司仍将業績修正理由指向疫情,甚至還有其他更宏觀的國際國内經濟形勢。
在筆者看來,把疫情當 " 背鍋俠 ",等同于将公司自身經營不善、管理者的周期錯判、不合理内部治理機制等自身因素統統歸咎于外部因素。
這種避重就輕的信息披露對投資者并不公平。相比外部的 " 幺蛾子 " 因素,公司的 " 内功 " 才是投資者評估上市公司價值的标準。将内部因素簡化為外部因素,這很容易影響投資者對準确信息的價值判斷。
去年," 甩鍋 " 疫情的招式就在年報業績預告披露期運用得屢試不爽。因為投資者的核查成本高,真假信息難辨,投資者還是願意相信自己投資的上市公司和管理層。但可一不可再,如果隻是簡單 " 甩鍋 ",最終隻能造成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不信任。
筆者建議在業績預告披露期,通過三方面措施防止上市公司将爆雷原因 " 甩鍋 " 給疫情。
第一,對于上市公司的 " 甩鍋 " 行為,交易所和地方監管局應當加大問詢力度和穿透監管力度。特别是業績巨額虧損以及業績大幅修正這兩種情形,通過監管問詢核實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對于故意避重就輕,原因披露失真的公司,應采取口頭警告、通報批評、記入誠信檔案等多重措施予以懲戒。
第二,前置審計機構進場時機,業績預告可适當要求審計機構披露口徑和信息核實。通常的業績預告中,上市公司都會強調财務數據未經審計機構審計。1 月和 2 月已是各大審計機構進場的常規時間,關鍵可查實的審計結果不一定要等到年報披露日才進行。遇到突然的業績 " 變臉 ",審計機構可同時查看底稿,成為業績預告的第二重 " 把關人 "。
第三,強化事後監管和追責力度,強化上市公司進一步論證受疫情影響的細節。特别是有在建工程的上市公司,擅長利用疫情理由進行财務 " 洗澡 ",對在建工程進行一次性大額計提減值準備。但在建工程的信息披露和審計報告一般都隻是在年報中完整呈現,與業績預告相比有滞後性。這就需要事後監管和追責,不能業績預告一披露了之,不能隻披露沒有論據支撐的原因,更不能讓 " 甩鍋 " 成為任性的理由。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