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 App 顯示,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告張某某與黃毅清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件判決書。
内容顯示,被告黃毅清(黃奕前夫)在涉案博文及微頭條内容所稱的 " 吃霸王餐 " 的行爲等内容,并無證據能夠證明原告張某某實施了上述行爲,被告構成對原告的诽謗,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此外,被告發布的内容中使用 " 姘頭 " 等内容,構成對原告的侮辱,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法院判決被告黃毅清删除相關内容,向原告張某某道歉,并賠償張某某精神損害撫慰金、律師費、公證費共 9.3 萬元。判決生效後,黃毅清未履行緻歉義務,張某某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對上述判決主要内容予以公告。
據悉,2020 年 7 月,黃毅清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15 年,剝奪政治權利 3 年,并處沒收财産 5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