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觀要聞
經濟觀察網訊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衆号 4 月 19 日消息,2024 年前 3 個月,全國檢察機關在民事訴訟監督中發現存在虛假訴訟問題的有 1885 件。檢察機關辦案發現,一些違法行爲人通過虛假訴訟、虛假勞動仲裁騙取套取國家養老保險金。
該類案件主要呈現以下特征:一是多爲借助民事虛假訴訟或虛假勞動仲裁來實現 " 補繳 " 養老金目的。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要求,辦理一次性補繳養老金須有法院、審計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或勞動争議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一些違法行爲人受利益驅使,通過虛構勞動關系進行虛假訴訟,或利用虛假勞動仲裁申請确認虛假勞動關系,以滿足一次性 " 補繳 " 養老金的既定條件,進而獲取本不應由其享有的養老保險待遇。如宋某、趙某等虛假訴訟監督案。2020 年 12 月,某煤礦按政策要求需關閉,副礦長杜某具體負責關停工作。2022 年上半年,宋某、趙某找到杜某,請求其幫忙以煤礦名義補買養老保險。爲謀取私利,杜某明知宋某、趙某二人從未在該煤礦上班,仍與二人惡意串通,僞造勞動用工協議,虛構二人在該煤礦工作的事實。同年 8 月,宋某、趙某二人同時向法院起訴某煤礦,請求判決二人與該煤礦存在勞動關系。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确認宋某、趙某二人與該煤礦企業存在勞動關系。
二是一些案件有違法中介 " 職業化 " 參與,甚至形成産業鏈。所謂 " 中介人員 " 爲謀利,與違法行爲人惡意串通,幫其尋找 " 虛構勞動關系 " 目标單位,僞造工資條、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爲實施虛假訴訟或虛假勞動仲裁出謀劃策。有的直接參與、充當虛假訴訟的當事人,甚至勾結有關人員進行非法操作。如,2017 年,李某等 40 名無固定職業人員經人介紹或直接聯系從事中介業務的焦某,向其提出代辦社保意向。焦某收取 " 中介費 " 後,交給某廢舊物品回收企業負責人王某 3.5 萬元,要求其以該企業名義爲李某等 40 人僞造 2001 年至 2015 年工資表等證據。2017 年 12 月 26 日,李某等 40 人向當地勞動人事争議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2018 年 1 月 5 日,該仲裁委開庭審理,該企業委托焦某以其人事部門負責人名義作爲代理人參加仲裁。庭審中,焦某對李某等 40 人确認勞動關系的訴求未提任何異議。當日,該仲裁委作出 40 份仲裁裁決書,确認了李某等 40 人與企業之間存在長達 15 年不等的勞動關系。
三是部分社保領域虛假訴訟或虛假勞動仲裁易衍生刑事犯罪。社保基金關乎人民群衆的切身利益。以欺詐、僞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保險金,情節嚴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主要包括虛假訴訟罪和詐騙罪。如劉某等 27 人虛假訴訟監督系列案。從事社保中介業務的張某收取劉某等 27 人每人 1.5 萬元 " 中介費 " 後,找到某培訓學校校長王某,給予其 8 萬元好處費,由其以該學校名義爲劉某等人僞造 1995 年至 2018 年工資表。後劉某等人以困難職工名義申請法律援助,并向法院起訴,張某的司機以該學校工作人員名義作爲被告代理人參加訴訟,并在庭審中對原告訴求及證據未提出任何異議。法院作出 27 份民事判決,确認劉某等 27 人與該學校存在勞動關系。劉某等人持上述生效民事判決辦理了補繳社保手續,其中 22 人陸續達到退休年齡,領取了養老金。檢察機關查辦該系列案,糾正了錯誤民事判決,張某等人被以虛假訴訟罪提起公訴。
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 " 養老錢 "" 保命錢 "。任何違法違規騙取或套取社保基金的行爲都将受到法律的嚴懲。檢察機關始終堅持以人民爲中心,一方面持續加大對社保領域虛假訴訟個案、系列案件的查辦力度,另一方面延伸監督觸角,聯合法院、勞動仲裁機構等共同堵塞社保基金監管漏洞,規範補繳社保流程,助力保障國家社保基金安全。
結合監督辦案,檢察機關提示,補繳養老金參保應符合相關政策要求,任何借助虛假訴訟或虛假勞動仲裁确認勞動關系的形式參保繳費、辦理退休、領取退休金等行爲,均屬于騙取或套取國家社保基金的違法行爲,一經查實,除清除繳費記錄、沒收補繳款、退回已領取的社保金外,還将受到行政處罰甚至刑事制裁。廣大群衆切勿輕信 " 代辦代(補)繳社保 " 等 " 非法中介人員 " 之言,更不要虛構勞動關系、參與虛假訴訟或虛假勞動仲裁活動。
編輯:劉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