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氪獲悉,北京住建局就《〈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2023 年修訂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意見提出,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主體由商業銀行調整爲政府,監管原則由 " 政府指導、銀行監管、多方監督、專款專用 " 調整爲 " 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專戶收存、專款專用、核定支出、違規追責 "。引入市住房資金中心作爲具體監管業務承擔部門,發揮其獨立性和資金管理專業性優勢,強化對商業銀行的執行監管,确保對預售資金監管新的要求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