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丨周潇枭
編 輯丨王峰
圖 源丨 IC
9 月 24 日,在第五屆外灘金融峰會上,重慶市原市長黃奇帆發表《依托自貿試驗區開展數字領域綜合集成改革試驗 加快打造數字經濟發展示範區》的主題演講。
黃奇帆表示,數字經濟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的主要方向。近年來,盡管我國數字經濟發展迅速,但在部分領域與美差距不降反升,亟須以新一輪全面深化改革破解發展難題、激發創新潛力。制約當前我國數字經濟加速發展的主要難點如數據确權、交易、跨境流動等問題往往牽一發而動全身,一旦出險必殃及全局,有必要采取先局部試點、再完善推廣的改革策略。自貿區作爲我國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試驗區,有條件有責任率先開展綜合集成改革試驗,建設 " 數字經濟發展示範區 ",爲我國數字經濟發展 " 殺出一條血路 "。
黃奇帆指出,當前我國正面臨全球數字經濟的激烈競争與規則博弈。第一梯隊的中美兩國數字競争尤爲激烈,從龍頭企業股票市值、數字領域獨角獸企業數量、底層核心數字技術創新能力、國際數字市場占有率、全球數字規則制定話語權等多項指标看,近幾年我國與美國數字經濟發展差距非但沒有縮小,反而正在擴大。2019 年底我國前十大數字企業市值相當于美國前十大數字企業市值的 24%,2022 年底該比例下降至 17%。2022 年美國共有獨角獸企業 666 家,較疫情前增加 463 家,我國共有獨角獸企業 316 家,較疫情前僅增加 110 家,中美兩國獨角獸企業中大部分都是數字獨角獸。
黃奇帆認爲當前大國在數字經濟領域的競争突出表現在:數字技術競争和數字規則競争這兩方面。
一、在數字技術競争方面,我國在數字底層技術、核心算法、關鍵軟件等領域與美國還有不小差距。近期,以 ChatGPT 爲代表的美國大模型技術創新大大加速人工智能發展,我國與之差距至少在兩年以上,且差距呈快速拉大趨勢。大模型技術将重塑生産消費各類經濟業态,創造大量新的應用場景和生态,若不能及時跟上,我國可能在新一輪數字經濟競争中處于劣勢和被動。
二、在數字規則競争方面,美歐是全球數字治理規則的主要制定者。美式數字治理強調數據跨境自由流動、數據非本地化存儲、數字服務市場準入等,歐式數字治理強調個人隐私數據保護,目前全球主要發達國家及大量發展中國家已分别加入美國或歐盟的數字流通圈。我國數字治理尚不能與國際高水平數字規則完全對接,在數據跨境流動、數字服務市場開放、數據本地化存儲、公共數據開放、個人隐私數據保護、數字安全等關鍵數字治理議題方面還沒有完全破題。去年美歐達成《跨大西洋數據隐私框架》,标志着美歐兩大數字流通圈正在 " 握手 ",可能會對我國實現規則合圍封鎖。如果我國不能在關鍵數字規則方面形成突破,實現與高水平國際數字規則銜接,有被排擠出全球主要數字市場的風險。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加快發展數字經濟,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國際競争力的數字産業集群。優化基礎設施布局、結構、功能和系統集成,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
另外,《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提出 " 統籌開展數字中國建設綜合試點工作,綜合集成推進改革試驗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提出 " 支持浙江等地區和有條件的行業、企業先行先試,發揮好自由貿易港、自由貿易試驗區等高水平開放平台作用。引導企業和科研機構推動數據要素相關技術和産業應用創新。"
黃奇帆表示,雖然通過自貿試驗區等高水平開放平台,創新了大量數字治理的制度安排和數字規則創新,但我國數字企業在開展國内國際業務上還面臨不少政策制度有待突破和完善。比如,由于我國數據跨境流動管理制度不完善,自貿試驗區不具有數據出境評估權限,企業開展數字服務出口、跨境數據存儲、國際數據交易、境外數據加工貿易、國際合作研發、國際技術貿易、跨境遠程運維、跨國企業集團内部管理時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比如,企業訪問國際數據資源受限,一些企業采用 VPN 等手段 " 翻牆 " 開展業務,行走于法律法規灰色地帶,同時大幅增加企業運營成本。比如,我國數據交易尚未形成成熟模式,數據确權、交易定價、數據商服務等相關環節存在堵點,企業大量數據資源無法盤活形成價值,數據交易流轉的生态體系尚未形成。解決這些問題,需要開展大量的制度創新、技術創新、業态創新、模式創新。
黃奇帆建議,在中美數字競争博弈的關鍵階段,面對緊迫形勢,更需調動地方和企業的積極性,通過政策制度的授權賦能,釋放創新活力,摸索開放包容、安全審慎的數字治理有效路徑,爲我國提升數字科技創新能力、完善數字治理體系、探索數字開放、更好開展國際數字規則談判摸索經驗。建議以打造 " 數字經濟發展示範區 " 爲突破口,依托自貿試驗區開展綜合集成改革試驗。
具體可在以下方面先行先試:
一是與 DEPA(《數字經濟夥伴關系協定》)系統性對标對表。新加坡是 DEPA 發起國,在數字開放等方面處于全球最高水平。有關自貿試驗區與新加坡在數字經濟領域合作緊密,相關數字企業在新加坡深度布局。可支持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與新加坡開展數字經濟領域密切合作,支持這些自貿試驗區開展 DEPA 條款對接試驗和壓力測試。支持數字經濟發達的省(市)建設中國—新加坡經貿創新發展示範園區,在中新雙邊合作機制下圍繞貿易、數據等雙向流通開展探索。
二是探索數據跨境流動的高效管理方式。探索跨境數據流動試點,可進一步支持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建設國家跨境數據流動管理試點,将數據出境評估權限下放至省(市)。支持這些省(市)率先探索數據出境分級分類管理,結合實際場景拟定低風險數據出境目錄,優先支持金融、汽車、電子商務、國際研發、國際物流、知識産權、服務外包等産業或場景數據高效跨境流動。基于國家重點實驗室探索建立數據跨境的智能化動态監管系統。構建基于信用管理的數據出境企業 " 白名單 " 制度,将具有較強合規能力的大型數字企業、制造企業、公共數據平台等優先納入 " 白名單 ",實施數據跨境的便捷化事後監管。
三是探索發展離岸數據加工業務。建立離岸數據便利化出入境和交易加工的專門管理制度,形成在岸數據更加方便高效的管理方式。大力發展境外數據 " 來數加工 " 業務,發展 " 兩頭在外 " 的離岸數據服務外包産業。探索利用 " 東數西算 ",建立境外數據在境内的存儲、加工、貿易的數字服務全産業鏈。重點面向 " 一帶一路 " 沿線國家和地區拓展離岸數據服務市場,優先推動與香港、新加坡等合作開展國際數據加工服務。
四是推動中國數字支付 " 走出去 " 和開展跨境結算服務。立足我國數字支付發展優勢,支持數字支付企業 " 走出去 " 開展國際支付結算服務,綁定跨境電商等貿易新業态,以跨境零售貿易支付爲突破口,擴大國際支付結算市場份額。支持數字支付企業納入 CIPS(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統),助推人民币國際化。用好數字人民币試點,豐富數字人民币應用場景,支持自貿試驗區發展數字人民币跨境結算業務。
五是探索數據交易的成熟模式。支持自貿試驗區的數字企業利用區塊鏈等技術開展數據存證服務,優先推動知識産權、數字藏品等領域數據存證機制建設,探索解決數據 " 确權難 " 問題。提升有關大數據交易中心、國際數字交易中心等平台服務功能,完善數據确權存證、清洗脫敏、價值評估、溯源跟蹤、交易融資等一攬子服務,引導數據服務商圍繞數據交易平台集聚發展。依托聯邦計算、多方安全計算、區塊鏈等技術創新,探索 " 數據可用不可見 " 的新型交易方式,進一步探索數據跨境交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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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 黎雨桐 實習生 宋佳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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