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杜濤 6 月 26 日,審計署公布了《國務院關于 2022 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下稱報告)。報告認爲,地方财政管理不夠嚴格。
報告提到,審計部門重點審計了 18 省本級及 36 個市縣共 54 個地區的财政收支管理情況,并就共性問題延伸了其他地區。主要發現四方面問題:
一是違規組織和返還财政收入。70 個地區通過 " 自賣自買 " 國有資産、虛構土地交易等方式虛增财政收入 861.3 億元,其中 67.5% 發生在縣級。41 個地區向虧損企業征收國有資本收益、征收過頭稅費或直接亂罰款亂攤派等,違規組織财政收入 77.5 億元。還有 55 個地區違規或變相返還稅收或土地出讓金等 225.08 億元。
二是違規新增隐性債務。49 個地區通過承諾兜底回購、國有企業墊資建設等方式,違規新增隐性債務 415.16 億元。
三是專項債券管理存在一些問題。20 個地區通過虛報項目收入、低估成本等将項目 " 包裝 " 成收益與融資規模平衡,借此發行專項債券 198.21 億元。5 個地區将 50.03 億元違規投向景觀工程、商業性項目等禁止類領域;47 個地區違規挪用 157.98 億元;5 個地區虛報 33 個專項債券項目支出進度,至 2022 年底有 60.27 億元結存未用。
四是财政暫付款亟待清理。财政暫付款一般由财政臨時出借給預算單位應急等,按規定不得長期挂賬,應及時清理結算。财政部于 2018 年要求嚴控規模、逐步清理,但 54 個地區至 2022 年底暫付款餘額達 1481.39 億元,比上年增加 83.63 億元。還有 13 個地區暫付款占用專項轉移支付或專項債券資金 86.47 億元,部分用于無預算、超預算政府支出;6 個地區違規向企業出借資金 281.81 億元。12 個地區不得不從上級超預算額度調撥庫款、由銀行墊款或對外借款 280.72 億元來維持基本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