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曹玉婷 記者 嚴君臣)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如果 " 拾金昧了 " 會怎樣呢?家住南通的李女士丢了 5000 元錢,撿到錢的趙先生卻不肯歸還,無奈之下李女士選擇了起訴。3 月 27 日,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近日,南通通州法院受理了這樣一起不當得利糾紛,經過法官的釋法析理,最終被告當場轉賬還錢,原告撤回了起訴。
1 月 26 日春節期間,南通通州的李女士帶着兒子的壓歲錢來到手機店,打算給兒子買個新手機。可到了店裏準備付錢時,這才發現壓歲錢 " 不翼而飛 "。李女士立馬撥打 110 電話向公安局報警求助,公安機關通過調取附近公共視頻,發現拾得現金的爲趙先生。民警多次找到趙先生要求其返還拾得的錢款未果,李女士一氣之下将趙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返還不當得利的 5000 元。
由于趙先生一直否認撿到錢的事實,法官決定親自上門送達,做被告的工作。見法官來到家裏,僥幸心理和羞愧心理促使趙先生一開始極力否認。法官拿出李女士提供的公共視頻,耐心地開始釋法析理,從法律規定、維護公正、弘揚拾金不昧等角度出發,充分說明不當得利糾紛其中的情、理、法。
經過法官的一番苦口婆心,趙先生終于承認拾得了李女士的 5000 元,當場轉賬還回了這筆錢款,并向李女士表達了歉意。李女士表示諒解并願意支付 1000 元作爲感謝費,趙先生也婉言拒絕。第二天上午,李女士不僅撤回了起訴,還買了水果送到趙先生家中表示感謝,這起不當得利糾紛在雙方的握手言和中圓滿化解。
法官提醒,根據《民法典》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拾金不昧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亦是法律明确規定的法律義務。若拾得人侵占遺忘物,情節嚴重的可能會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