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6 日,司法部官網發布通知,司法部會同财政部、中國證監會起草了《國務院關于規範中介機構爲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截止日爲 9 月 15 日。
其中最爲引人關注的是征求意見稿提出,證券公司從事保薦業務、會計師事務所執行審計業務,可以按照工作進度分階段收取服務費用,但是收費與否或者收費多少不得以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作爲條件。
去年以來,由于 IPO 進入低谷,多家券商投行業務收入下滑,甚至出現虧損。如果上述通知正式實施,業内人士認爲将對資本市場生态、中介機構競争格局均産生深遠影響,尤其是對中小券商投行而言,新規落地将對它們産生更大的壓力。
按階段收取費用對改善券商盈利作用有限
據記者梳理,新規對券商保薦機構今後展業影響較大的相關規定,主要有以下三點 :
第一,證券公司從事保薦業務,可以按照工作進度分階段收取服務費用,但是收費與否或者收費多少不得以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作爲條件。證券公司從事承銷業務,應當符合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綜合評估項目成本等因素收取服務費用。
第二,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在合同約定之外收取其他費用或者以臨時加價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2)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者另行約定等方式規避監管收取費用;(3)通過入股、獲取上市獎勵費等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4)其他違反國家規定的收費或者變相收費行爲。
第三,發行人應當在依法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所報送的招股說明書或者其他相關信息披露文件中,詳細列明各類中介服務合同收費标準、金額、付費安排等信息。
其中,明确要求 " 不得以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作爲條件 " 對投行影響最大。
某大型券商投行部門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新規在正式實施後有望改變投行的收費結構," 我覺得(新規)對保薦機構的影響整體是正向的,之前行業慣例是前期費用很低,絕大部分都是在成功發行後收取,尤其是今年大批撤回的情況下,每個項目前期做了大量工作,撤回後收到的就是前期的一兩百萬。未來新規執行後,收費結構會調整,保薦費用将會增加,不會都是發行後的承銷費用。"
而據記者向另一位中型券商人士進行了解,其所在投行是按照階段收費。比如一家拟 IPO 企業,如果需要進行股改,收費大約 50 萬元,輔導階段收費 50 萬元,申報費用一兩百萬,能收費的大頭是在最終獲批後的承銷階段,一般按照募集資金比例進行收費。如果一個項目遷延日久,甚至不得不撤回,則大頭收入無法獲得,前期收取的少量費用可能隻能勉強覆蓋人工與差旅成本。
但究竟新規真正實施對投行利潤影響有多大?從記者了解的情況來看,按照工作進度分階段收取對投行平滑收入、改善盈利水平作用有限。
Wind 資訊統計數據顯示,在 IPO 收緊的背景下,2023 年度超過 15 家券商投行業務出現虧損,甚至不乏一些業内知名公司。如廣發證券、山西證券虧損超過 1 億元,國元證券、中原證券、第一創業等虧損也超過 7000 萬元。
資深投行人士王骥躍向記者表示,"(新規)改善投行盈利情況是不現實的,企業不可能在上市成功之前付大筆的費用。前期哪怕是會支付一部分,最多也就是保本而已,甚至于隻是補償了部分費用支出,本都保不了。因爲保薦費可以不以 IPO 成功爲條件,但承銷費必須是有承銷活動才能收的,對投行而言,IPO 收入的大頭還是承銷費,而不是保薦費。"
禁止中介機構 " 臨時加價 "" 簽訂補充協議 " 有助于提升獨立性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新規的發布也向市場揭示了以往一些券商在 IPO 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的灰色地帶,如 " 在合同約定之外收取其他費用或者以臨時加價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 "" 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者另行約定等方式規避監管收取費用 " 等。
在業内人士看來,未來這些灰色收費被禁止之後,短期将對投行業務産生一定的影響。
" 以往有的券商承攬時會低價搶客戶,然後到發行前再以市場價爲由要求加價,簽補充協議。" 王骥躍向記者表示," 上市這事,對企業來說是第一次,有很多信息不對稱的情況,而因爲周期長,更換中介的成本很高,所以會有很多貓膩,企業也沒啥辦法。新規并沒有約束總金額和收費比例,這些還是市場談判的事。新規規範的是保薦機構别在上市前一刻搞增項,也别搞以上市成功爲收費條件的事,那确實會對保薦機構的獨立性産生影響。因爲上市成功才收費,那麽保薦機構爲了更大的收入利益,就有動機去做掩飾、粉飾甚至是造假的事。"
在王骥躍看來,上述新規有利于中介機構、上市公司在保薦上市中提升其獨立性,降低幫助上市公司粉飾利潤、造假的動機。也對承攬項目時低價競争,到上市前再以各種名目加收費用的行爲予以了規範。
地方政府 " 上市獎勵 " 被禁止對保薦機構影響較小
值得關注的是,根據新規,以往多年各地方政府旨在鼓勵企業 IPO 的所謂 " 上市獎勵 " 将被明令禁止。
此前,多地出台相關措施鼓勵企業上市。如 2022 年 3 月,佛山市高明區對 IPO 企業巨額獎勵吸引了市場目光。根據當時佛山市高明區發布的文件,企業在境内上市扶持可獲最高獎勵 3730 萬元,從開展盡調、完成改制、輔導驗收、受理申報到最終的首發募集均有獎勵,但大部分獎勵是與首發募資金額相對應(首發募集資金淨額分六個檔次扶持:一檔 2 億元以下獎勵 500 萬元、二檔 2 億元至 5 億元獎勵 800 萬元、三檔 5 億至 10 億元獎勵 1100 萬元、四檔 10 億至 20 億元獎勵 1500 萬元、五檔 20 億元至 30 億獎勵 2000 萬元、六檔 30 億元以上獎勵 3000 萬元)。
上述大型券商投行部門相關負責人分析認爲,"(新規)對發行人反而是負面的,A 股資本市場把很多公司慣壞了,反正都是在上市成功後收費,所以一些企業會産生投機心理——不管能不能上先沖一把(IPO)再說,反正地方政府會補助一些前期費用,即使不成功,對保薦機構也不用付多少錢。"
王骥躍則坦言," 地方政府的上市獎勵,主要是對企業的獎勵,給中介的獎勵其實并不多,不是投行的主要收益來源。整體來看,(新規)對投行肯定是有影響的,但影響不至于有些說法所謂的‘天塌下來了’。主要影響就是發行前加收入這事不能再搞了,要收多少錢得提前說清楚。"
另外,對于新規的執行,榮正集團董事長鄭培敏認爲," 法不追訴過往,(上述取消、追回地方政府上市獎勵的有關規定)應該有新老劃斷。如果向上市公司追回曆史獎勵,可能會對市場有負面影響。"
新規正式落地後正在準備 IPO 的項目或需重簽合同
此外,有分析認爲,由于新規涉及到保薦機構與發行人之間 IPO 服務協議的相關調整,因爲此新規如果按照征求意見稿正式發布之後,正在準備 IPO 的項目或有必要重新簽訂合同。
對此,鄭培敏表示,在新規實施後,幾乎大部分的 IPO 項目都要重簽合同。
上述大型券商投行部門負責人則表示," 我覺得新規後,我們肯定想重新簽協議,但發行人不一定願意,要看規則生效是否溯及既往。"
子沐研究創始人劉子沐則認爲,征求意見稿從發布到執行還有一個過程,所以重新簽訂合同要看具體項目的進展情況。
新規可能将對中小券商投行産生更大壓力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新規中的細節引發了市場與行業諸多讨論,但受訪人士均認爲,該新規如果最終落地實施,将對資本市場生态、中介機構競争格局均産生深遠影響。
劉子沐指出," 新規征求意見稿的本意是打斷 IPO 的利益鏈條,從根本上防止财務造假上市。不過,還有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明确,比如,今後上市公司數量還算不算地方政府政績?在中介機構收費與公司股票發行上市結果脫鈎的背景下,企業想上市,在購買中介機構的服務時,又如何确定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另外,從反向邏輯來看,既然新規揭示了 IPO 過程中存在的這些問題,那麽是不是可以說,以前的問題就不追究了呢?這也是新規未來在正式落地時需要考慮的地方。"
此外,他還向記者表示,以往中小券商獲得 IPO 項目的優勢在于把收費後移,甚至有些中小券商在企業輔導期都不收取費用。所以新規明确不以結果爲導向的分階段收費,将對中小券商産生較大影響,直接導緻他們失去了價格優勢。
值得一提的是,從去年開始,IPO 節奏放緩,券商投行在激烈競争中,馬太效應越發明顯,尤其是 2024 年之後,中小券商投行生存已面臨考驗。
Wind 資訊統計數據顯示,以主承銷收入統計,2023 年有 60 家獲得了 IPO 收入,排名前三的券商分别爲中信證券、海通證券、中信建投,市場份額分别爲 13.65%、10.42% 和 10.36%;三家合計市場份額爲 34.43%。
但 2024 年至今,僅有 22 家券商獲得了 IPO 承銷收入。前三名中信證券、華泰證券、民生證券市場份額分别爲 15.22%、15.29%、10.96%,合計市場份額已超過 40%。
一位華東券商投行人士表示,新規可能将使得中小企業 IPO 意願發生改變,從而間接影響券商投行競争格局,中小券商投行生存将更加不易。
他指出,從企業方面看,新規可能使得規模較小、盈利能力較弱的成長型企業在考慮 IPO 時更加謹慎。本次新規要求證券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在提供 IPO 服務時,不得以 IPO 的成功與否作爲收費的條件,而是要按照工作進度分階段收取服務費用。相比此前在 IPO 成功後再支付費用的做法,新規使得企業部分支出提前發生,可能給規模較小、資金相對緊張的企業增加負擔。此外,新規禁止地方政府以 IPO 結果爲條件給予發行人獎勵,現實中此類獎勵确實是一些企業選擇 IPO 的重要動力之一,本次修改也将可能影響到部分企業 IPO 意願。
他表示,企業方面的需求變化自然會影響到券商投行業務,其中中小券商受影響相對更大。一方面,部分中小券商投行高度依賴中小企業 IPO 業務,一旦這類企業 IPO 意願減小,将直接提高中小券商投行的承攬難度,帶來更大的業務壓力。而此消彼長之下,頭部券商可以憑借其平台、資源優勢占據更多的市場份額。另一方面,這也将迫使中小券商投行進一步自我調整和優化,加快打造差異化競争優勢,提高市場研判能力和服務質量,加強與客戶的溝通,提供更具針對性的服務方案,增強客戶對項目前景的信心。此外,中小券商還需要加強自身的風險控制能力,提高執業質量,确保項目符合監管要求,避免因自身執業問題爲客戶帶來損失。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