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知網 1 月 3 日消息,近日,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在廣泛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北京市營利性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 " 風險+信用 " 綜合評價方案》 ( 征求意見稿 ) ,其中表示要建立完善 " 風險 + 信用 " 綜合評價體系和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實現對全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全覆蓋監管。
意見稿表示,要推進四級風險評級,探索建立科學精準的風險指标體系,開展 " 通用 + 專業 " 風險定量評價。建立風險分類指标體系模型,設置了 3 個一級指标、11 個二級評價指标。開展 " 通用 + 專業 " 風險定量評價,按北京市大數據平台提供的北京市通用型企業風險得分結果賦權重 20%,行業風險分類得分結果賦權重 80%,計算綜合得分,作為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最終風險分類得分結果。即風險分類評價結果 = 通用型企業風險得分結果 ( 折算為百分制 ) *20%+ 行業風險分類得分結果 *80%。對監管對象風險等級劃分為四個等級,按照由低到高,分為低風險 ( A 類 ) ,一般風險 ( B 類 ) ,較高風險 ( C 類 ) 和高風險 ( D 類 ) 。
意見稿提出,要實施四等九級信用評價。建立信用評價指标體系模型,設置了 7 個一級指标、18 個二級指标,32 個三級指标。信用評價方法采用一票否決和指标評分相結合的方式,總體信用分值範圍為 [ 350,950 ] ,記分範圍為 600 分。進行指标評分時,初始分值設置為 650 分。
意見提出,要構建 " 風險 + 信用 " 綜合評價體系,采用信用等級和風險等級中就低評價方式,開展 " 風險 + 信用 " 四級綜合評價,形成 " 一業一評 " 機制。" 風險 + 信用 " 綜合評價周期為季度,以每季度末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北京市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監管平台歸集的時點數據為基準,實施綜合評價,在下季度初發布上一季度綜合評價結果。
此外,意見稿還表示,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對其風險和信用信息有異議的,可向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提出異議複核申請。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進行信息核查,并将核查結果告知市場主體。鼓勵其開展信用修複,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