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微信群聊對話
惹來了一場官司
近日
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
公布了一起案件
據報道,江蘇的張某和李某同爲微信群群友,群内約 130 人。某日,李某在群聊時提到張某,稱 " 這個人從骨子裏就壞 " 等,且每句話後都配上了相應表情符号,如咧嘴笑、捂嘴笑等。
次日,張某以李某侵犯其名譽權爲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李某在微信群内及報刊上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其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原告認爲的不正當言論
僅爲正常社交所使用的
戲谑性語言
法院審理查明
張某和李某沒有任何利益沖突和經濟往來
結合李某戲谑性語言配發的
表情符号以及群聊内容判斷
并不能認定爲對張某名譽權的侵犯
最終
法院駁回張某的訴訟請求
網友:沒想到是因爲
有網友認爲
張某 " 玻璃心 "" 浪費司法資源 "
但也有網友表示
該表情确實有不屑的意思
" 以後不敢随便‘捂嘴笑’了 "
對此,北京中征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張曉霞律師分析表示: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诽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在判斷某一行爲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時,需要結合受害人的社會評價降低、行爲人發布的信息或者所作的陳述存在侮辱诽謗、行爲人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爲需要受害人以外的人知悉、行爲人的行爲具有過錯這幾個方面進行判斷。
此案李某在群聊中調侃他人并配捂嘴笑的表情,确實對張某的人身權利造成一定損害,但沒有導緻其社會評價降低的後果。
表情包引發的官司
此前曾有多例
據媒體 7 月 29 日報道,在上海一家教培機構工作的小劉,因在有客戶的公司群裏辱罵同事、嚴重損害公司形象而被開除,随後她提起仲裁及訴訟。
小劉解釋是同事先給她發了一個 " 死亡微笑 " 表情嘲諷她,不過法官認爲:隻是個正常的微笑表情,或許一些年輕人認爲是嘲諷,但這并不能推斷,同事對小劉進行了嘲諷和侮辱。然而,小劉的過激言語,卻實實在在記錄在案。
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教培機構解除與小劉的勞動關系,同意給予小劉 2 萬元的補助。
表情符号已作爲證據出現在判決書中。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規定,電子數據屬于證據的一種,這就包括聊天記錄中的表情符号。
今年 3 月,周口法院公布了一起服務合同糾紛案:
某救援公司先後 7 次出車救援某汽車公司,汽車公司林某向救援公司黃某發微信稱 " 支付救援公司 3.7 萬元救援費後雙方徹底清賬,此前所有協定全部作廢,無異議請回複同意 ",并當即以微信轉賬方式支付黃某 3.7 萬元并被黃某接收。
黃某回複 " 保佑 ",林某回複 " 握手 "
後救援公司以汽車公司拖欠 3.7 萬元救援費未結清爲由将其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認爲,本案争議焦點爲雙方賬目是否已經結清,從雙方微信聊天回複及日常交流習慣和聊天語境綜合分析判斷,黃某對 " 救援費全部結清 " 表示認可。法院判決駁回救援公司的訴訟請求,二審維持原判。
律師提醒
張曉霞提醒,使用表情符号時,一方面,要留意表情符号是否含有他人肖像和受保護的知識産權内容,同時,切勿将表情符号用于侮辱、诽謗和造謠、傳謠,增強責任意識,尊重他人。
另一方面,在法律場景下,謹慎使用表情符号,盡量用明确的語言完成表述,避免使用存在歧義的表情符号,無法避免的,應保留完整痕迹,以規避法律風險。
中國青年報(ID:zqbcyol 整理:張小松)綜合南京零距離、法治網、江蘇新聞、星視頻、周口法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