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來源于杭州司法 ,作者杭州司法
" 你好,因為我的不懂法,
導緻家裡有個十幾年前遺留的大麻煩,
你幫我想想辦法。"
前不久,杭州上城區采荷街道公共法律服務站接到這樣一個咨詢。
來咨詢的是王阿姨,她的麻煩和房子有關。
簡單來說,就是她離婚時前夫把房子留給了她和兒子,王阿姨以為拿着房産證可以高枕無憂,沒有及時去做不動産變更登記手續,不料前夫賭博,輸錢後把房子抵押了。
王阿姨的房子差一點被法院強制執行,最後因為前夫抵押候涉及做假證,因執行标的與刑事案件牽連,房子沒有被收走。
2 月 7 日,錢江晚報小時新聞把王阿姨這個一波三折的故事分享給大家,順便提個醒,日常生活中,涉及不動産的買賣,或是因為繼承、遺贈、贈與等發生變更的,都應該及時辦理不動産變更登記,對于原始證件、證照更要妥善保管,盡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離婚後分到了房子,
卻被前夫一屁股的賭債牽連
王阿姨這事要從二十多年前說起。
1999 年下半年,王阿姨夫妻買下了采荷街道某小區的一處房産。
2008 年,王阿姨離婚。
當時雙方離婚協議很明确,前夫老陳将他名下的份額約定給王阿姨和兒子小陳。
離婚手續辦完,房本在王阿姨處保管。
" 我以為房本在我手裡,房子就跑不了了。"
吃了 " 定心丸 " 的王阿姨一直未去辦理房屋的變更登記。
誰也沒想到前夫老陳沉迷賭博,因此欠下巨額債務。
2010 年,老陳不僅對家裡的房本動了歪心思,還開始了一系列讓人眼花缭亂的操作。
他先通過非法途徑造了本假的房産證," 狸貓換太子 " 從王阿姨這裡 " 以假換真 " 竊取了真房本。
随後夥同他人僞造離婚協議書,約定房屋歸老陳個人所有。
又找人冒充王阿姨,辦理了新房本,也就是将房屋産權變更在老陳個人名下。
2011 年,老陳辦理了抵押登記,向金融機構借款 100 多萬來填賭債的坑。
等債主上門,
才發現手上的房本
曆經了真真假假
老陳的借款到期,金融機構找上門。
直到這時,王阿姨才知道房子被抵押的事。
恍然大悟的她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後來新辦的房産證。
老陳借款的金融機構一看到形勢不對,也立即向法院提起了民間借貸訴訟。
最後,法院确認了老陳欠下的借款和利息,且老陳若未按期履行還款義務,金融機構對抵押物,也就是王阿姨的這套房子享有優先受償權。
判決下來,金融機構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難道自家住了幾十年的房子,真的要被法院執行走了?
這頭和金融機構的案子輸了,再說回王阿姨提起的行政訴訟。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老陳由于涉嫌刑事犯罪,裁定駁回起訴,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公安機關在收到案件後第一時間開展立案調查,也确認了老陳造假證的犯罪事實。
最後,在法院對涉案的房屋進行強制執行時,因執行标的與刑事案件牽連,執行法院最終裁定中止執行。
房子是 " 救 " 下了,
但麻煩還在
看到這裡,很多人是不是跟着王阿姨一起長籲一口氣,她和兒子的房子終于被 " 救下 " 了。
但是事情其實還沒結束。
刑事判決書确認了老陳的犯罪事實,并判決其應将房産退回給被害人王阿姨和小陳。
王阿姨這些年也一直在房子裡面住着,相安無事,也沒去處理房産證的事。
隻是房子還在老陳名下,抵押登記也還在。
這幾年,出獄的老陳身患癌症,僅有的退休工資大部分被法院強制還款還不夠。
王阿姨年紀也大了,萬一老陳突然離世,房子是不是要 " 優先受償 " 給債主(金融機構)?
萬分焦急的王阿姨才來到上城區采荷街道公共法律服務站咨詢。
房子會何去何從?
律師說法來了
" 這裡涉及到‘優先受償權’。" 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顔瑜旭律師做了解讀:" 優先受償權是法律規定的特定債權人優先于其他債權人甚至優先于其他物權人受償的權利。"
大家熟悉的民法典中關于優先受償權的規定,是擔保物權中關于債權人在債務人到期無法履行債務的情形下,就債務人提供的擔保物優先受償的規定,即在擔保物權中,如果債務人到期無法履行主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的,擔保物權人就依法享有就擔保的财産優先受償的權利。
但王阿姨這件事,優先受償權并未能發揮它應有的 " 威力 ",而是被生效的刑事判決書給推翻了。
司法實踐中,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的處理結果與刑事案件的處理結果存在牽連的,一般應先中止行政訴訟、民事訴訟,等待刑事訴訟的裁判結果,再另作處理。
所以王阿姨這裡,顔瑜旭認為,債主的 " 優先受償權 " 并沒有得到保障,王阿姨可以放寬心。
根據律師建議,目前王阿姨打算先聯系原審法院,申請法院開具案涉刑事判決書的生效證明,并啟動執行程序,向房屋産權變更登記主管部門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
等上述材料辦理完畢後,王阿姨就可以和兒子帶上案涉刑事判決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生效證明、二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去辦理變更登記了。
來源:錢江晚報 · 小時新聞記者 黃偉芬 通訊員 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