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6 月 16 日晚間,浙江證監局公布了對浙江澳創資産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澳創資産)及其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孫玉濤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該決定書顯示,澳創資産因存在未按規定進行私募投資基金備案、向不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等多項違法事實,被監管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 3 萬元罰款;孫玉濤也被給予警告,并處以 3 萬元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澳創資産及其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已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區分局、黑龍江省黑河嫩江市公安局等多地警方立案偵查。去年 10 月底,西湖分局發布警方通告,顯示主要犯罪嫌疑人孫某濤、白某已移送西湖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澳創資産及實控人孫玉濤被監管警告并處以罰款
6 月 16 日晚間,浙江證監局公布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該局對澳創資産違反私募法規行爲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澳創資産、孫玉濤未要求陳述、申辯。該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澳創資産存在多項違法事實。
首先,未按規定進行私募投資基金備案。
監管指出,澳創資産管理的澳創價值投資私募股權産業基金、澳創産業投資股權基金、澳創産業投資股權 2 号基金等 3 隻私募基金,存在向外部投資者募集資金并對外投資的行爲。截至 2022 年 4 月,上述私募基金未向基金業協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其次,向不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
從 2015 年 10 月起至 2022 年 4 月,澳創資産通過與投資者簽訂澳創價值投資私募股權産業基金、澳創産業投資股權基金、澳創産業投資股權 2 号基金等私募基金合同,向不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截至 2022 年 4 月,澳創資産向 3445 名不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
據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澳創資産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 3 萬元罰款;對孫玉濤給予警告,并處以 3 萬元罰款。
根據中基協官網信息,澳創資産成立于 2015 年 5 月、備案于當年 8 月,注冊資本 1 億元,今年 1 月已被協會注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注銷時,該機構有 1 隻備案産品已經清算,未在系統提交清算的産品還有 2 隻。
因涉嫌非吸已被多地警方立案偵查
事實上,早在去年 4 月底,浙江證監局就對澳創資産和孫玉濤出具了警示函。
彼時監管在處罰決定書中指出,澳創資産存在設立多個以資金募集爲目的分公司,向不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未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開展具有滾動發行、集合運作、期限錯配、分離定價等特征的資金池業務等多項問題。
在這則行政監管措施公布當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區分局也發布通告,表示依法對澳創資産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立案偵查,并已對孫某濤、白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對相關資産開展查控工作。
10 月底,西湖分局再次發布警方通告,表示主要犯罪嫌疑人孫某濤、白某已移送西湖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該案追贓挽損工作将持續進行,并已對涉案的資金、證券賬戶、股權、房産、車輛等采取查封、凍結、扣押,同時委托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對全案進行司法審計。
根據澳創資産官網,該公司此前在浙江、北京、貴州、黑龍江、遼甯等地設立了 10 餘家分支機構,開展以股權投資爲核心的相關業務。
由于該案已通過上級公安機關,以協查的方式下發至全國各屬地公安機關,後續又有警方對澳創資産及其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立案偵查,其中就包括黑龍江省黑河嫩江市公安局等。該局在去年 11 月底發布通告稱,案件正處于偵查取證階段。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