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曉夢)11 月 15 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公告顯示,自今年 11 月 15 日起,召回 2020 年 1 月 7 日— 2023 年 12 月 15 日期間生産的 Taycan 系列電動汽車,共計 15906 輛。本次召回屬于今年 5 月 11 日發布的《保時捷(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進口 Taycan 系列電動汽車》召回活動的擴大召回。
本次召回範圍内的部分車輛,高壓動力電池模組内部可能發生短路,極端情況下可能導緻電池模組熱失控,存在起火風險。
保時捷(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将委托授權經銷商,自今年 11 月 15 日起,實施臨時召回措施,對召回範圍内車輛的高壓動力電池進行檢測,如存在異常,則免費更換電池模組;明年一季度起,實施最終召回措施,爲召回範圍内車輛安裝車載診斷軟件,該軟件将檢測電池模組的潛在問題,在風險發生之前向駕駛員發出警告并更換異常的電池模組。在召回措施實施前,建議用戶将充電電量限制在 80% 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