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千萬不要小看這個 " 守住底線 "。守住底線,比追求高尚重要得多。
——易中天
婚禮本是喜事。
偏偏有人,鬧成禍事。
前不久,一則新聞曝光。
河北秦皇島。
一位新郎被婚鬧,當街被反手捆綁。
不止如此,他被迫遊街示衆。
遊街時,有人撥弄隐私部位,有人潑醬油 …… 圍觀者衆,個個哄笑。
一生一世的婚禮,終成一生一世的恥辱。
依然是不久前。
還有一則婚鬧新聞,同樣令人膽寒。
山東青島,
一對新人結婚。
多名男子手執滅火器,狂噴伴娘。
伴娘倒地,驚恐尖叫。
婚禮本爲祝福。
卻成惡搞。
誰來負責?!
之前,山西有個悲劇,令人警醒。
因當地有風俗,婚禮當天,新郎要被打。打得越狠,福氣越大。
于是禍事發生。
有一個新郎在婚禮當天,被打得傷勢過重,送入醫院。
40 多天後,在 ICU 離開人世。
婚禮變葬禮,真是嗚呼哀哉。
但兇手們覺得,自己無錯,隻是在搞氣氛。
法院卻用鐵一樣的判決,告訴他們:
婚鬧不是玩笑。
是犯罪。
最終,以婚鬧之名,毆打新郎緻死的四人,被判刑 3~5 年。
婚禮是人生大事。
想熱鬧,可以理解。
但 " 熱鬧 " 不代表胡鬧。
拿惡俗來當樂趣,拿傷害當玩笑,那是對婚禮的侮辱。
然而,現實很無奈。
這種 " 惡俗婚鬧 ",屢見不鮮,猖狂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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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 婚鬧 " 已經成了一種普遍現象。
根據《網易新聞》數據顯示," 婚鬧 " 遍布中國各個地區。
新郎、新娘、伴郎伴娘,甚至雙方父母,都成了被 " 婚鬧 " 的對象。
婚鬧規模如此 " 龐大 ",可能有些人是第一次聽說。
但我想告訴你,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之前,江蘇鹽城某婚禮現場。
新郎父親因喝醉酒,突然公然強吻新娘。
這不是拍電影,而是真實發生的。
現場所有人都呆住了。
這可是兒媳啊老家夥。
但他們似乎無動于衷,甚至把這稱之爲 " 扒灰 "。
就是專門鬧公公和兒媳婦。
無獨有偶。
在另一場婚禮上,公公激吻新娘 17 秒。
實在想不通,這 " 扒灰 " 到底爲了啥啊?
還有公公被打扮成 " 高級燒火佬 " 遊街示衆。
" 燒火佬 ",指的是公媳之間的亂 lun 現象。
把 " 習俗 " 當幌子,惡事做盡,真的好嗎?
無奈的是," 婚鬧 " 還遠不止如此。
有些 " 婚鬧 ",隻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十分惡心。
比如,新郎被朋友綁在燈柱上,屁股後面挂着鞭炮。
然後,鞭炮還被點着了!
他們完全不會考慮事情的嚴重性。
新郎被迫穿上女性内衣,并在裆部放一根香蕉。
赤裸裸的性暗示!
新娘被襲胸。
新娘被壓在床上扒衣服。
新郎隻穿着内褲,被捆綁在電線上。
新人被迫挂着 " 奸夫 "、" 淫婦 " 的牌子遊街示衆。
就連有身孕的新娘也不放過。
在婚禮當天,她和新郎被用膠帶綁在樹上。
新娘臉上一籌莫展,萬一傷到胎兒,誰來負責?
還有接親時因沒有及時開門,有人直接拎起錘頭把門砸開。
來不及躲閃的伴娘團,集體被玻璃劃傷。
喜慶的日子鮮血淋淋,真的是我們想看到的嗎?
撫摸、摟抱、強壓在床、遊行示衆 ……這些字眼和婚禮放到一起,引起極度不适。
有人可能會說:受害者都不會反抗嗎?
可問題是,反抗得了嗎?
在山東蘭陵,一對新人被摁在地上。
新娘艱難地爬起來,踹了鬧事者一腳。
但完全沒有起到威懾作用。
随後新娘又被摁倒在地。
無底線的婚鬧,到底滿足了誰的私欲?!
這些瘋狂的婚鬧行爲,看似給新人添熱鬧。
實則是在道德的邊緣瘋狂試探。
有些人被壓抑已久的性暴力,仿佛終于逮到機會釋放。
這不禁讓我想起電影《喜宴》的那一幕。
外國人對 " 中國式婚鬧 " 感到十分驚訝。
導演李安卻說:" 你正見識到五千年性壓抑的結果。"
婚禮成了 " 洩欲場 ",熱鬧也變了味。
既然已變味,那麽随之而來的就是悲劇。
貴州遵義一位新郎,爲了躲避婚鬧,赤身在高速路上狂奔。
當他準備回家時,不幸被一輛高速行駛的汽車撞倒。
造成十級傷殘。
由于在婚禮上被扒光并潑滿墨。
被撞倒後,他的血都被染成了黑色。
慘不忍睹。
2016 年,文昌市一位伴娘,被強迫喝下 3 瓶白酒、3 瓶紅酒、20 多瓶啤酒 ……
等她醉到不省人事,才被送去醫院。
後來因氣道被堵引起窒息,搶救無效身亡。
還是在山西,一位 24 歲的青年在婚禮當天,被幾個年輕男性對着背部和後腦毆打。
婚禮第三天,他感覺身體不适。
最後搶救無效身亡。
還還還是在山西,一新郎被扒光衣服,壓在新娘身上。
等新郎掙脫衆人爬起來時,才發現新娘早已沒了呼吸。
婚鬧過了頭,喜事便成了喪事。
婚禮上,賓客敬新人的,理應是祝福,是希冀。
而不是羞辱,
不是折磨。
可惜,無底線的人永遠都不會懂!
中國有很多傳統習俗。好的習俗,能讓人與人更親密。壞的習俗,能讓人與人更變态。
變味的 " 婚鬧 ",顯然不是前者。
它隻是以婚慶之名,行耍流氓之實。
" 鬧 " 不等于 " 無底線 "。
也不該成爲發洩私欲的借口。
倘若婚鬧一直盛行,隻會造成更多無可逆轉的悲劇。
比如新人被折磨緻死;
無辜伴娘被猥亵。
人民微評曾說:鬧得過火就是引火燒身,一旦出格必然出事。
如果一味抛棄道德去違法婚鬧,不用多說,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嚴懲。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 :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亵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衆或者在公共場所當衆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婚鬧過程中出現意外,緻人傷亡,涉事人員也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
别以爲法律隻是說說而已。
上文提到婚鬧緻新郎 10 級傷殘的案例中,最終肇事者賠償 9 萬元。
2006 年 11 月,在鄭州一場婚禮上,4 名男子對伴娘進行猥亵。
他們把伴娘衣物脫光後,将雞蛋塗抹到伴娘隐私部位。
" 作案 " 時長長達半個多小時。
最後,4 名男子被法院判處 3-5 年有期徒刑。
婚禮是美好的,爲何不讓它在愉悅的氛圍中進行呢?
村上春樹曾說:
" 儀式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儀式感,
就是讓某一個日子與其他日子不同,
讓某一個時刻與其他時刻不同。"
結婚是大事。
在這個一生一世的日子裏,理應喜樂盈門,祝福如雲。
理應給新人多一些溫暖和善意。
婚鬧惡俗,适可而止。
陋習不停,噩夢必生。
希望往後的每一場婚禮上,隻有笑聲和盛宴,沒有哭聲和噩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