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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錢亞光
編輯 / 張 南
設計 / 師 超
2023 年 12 月 11 日,工信部、财政部和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産品技術要求的公告》。規定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申請進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車産品技術要求。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之前已進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且仍有效的車型将自動轉入《減免稅目錄》。相關車型要及時上傳減免稅标識、換電模式标識,換電模式車型、燃料電池車型等按本公告要求補充相應佐證材料。2024 年 6 月 1 日起,不符合本公告技術要求的車型将從《減免稅目錄》中撤銷。
而之前《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關于調整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産品技術要求的公告》中的技術要求,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廢止。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的負責同志對《技術要求公告》進行了解讀。他表示,我國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起,對購置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2017 年、2020 年、2022 年先後三次延續該政策,現行政策将于 2023 年底到期。
截至 2022 年底,減免購置稅的政策累計免稅規模超過 2000 億元,預計 2023 年免稅規模将超過 1150 億元。
但是,2017 年以來,除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車型在 2021 年因爲測試标準更新調整相關技術參數外,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産品技術要求并未進行調整。
近年來随着新能源汽車産銷規模快速擴大,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純電動乘用車續駛裏程、商用車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等技術水平明顯提升。爲适應産業發展實際,引導企業繼續提升産品質量和性能,促進産業高質量發展,亟需調整和優化技術要求。
設立新門檻,提出新要求
《技術要求公告》主要修改了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适當提高了現有技術指标要求,比如整車能耗、續駛裏程、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等現有技術指标要求。尤其是燃料電池汽車方面,優化了燃料電池汽車純氫續駛裏程、系統額定功率、系統額定功率與驅動電機額定功率之比等指标要求,補充了燃料電池啓動溫度、燃料電池電堆額定功率密度、系統額定功率密度等指标要求。
二是新增低溫裏程衰減技術指标要求。對按照 GB/T 18386.1《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和續駛裏程試驗方法 第 1 部分 : 輕型汽車》中 " 附錄 A" 進行檢測的純電動乘用車和 N1 類純電動貨車,低溫裏程衰減率不超過 35% 的,電池系統能量密度可放寬至 95Wh/kg,純電動乘用車續駛裏程要求可放寬至 120km。
三是明确了換電模式車型相關要求。《技術要求公告》明确,相關車型需滿足 GB/T 40032《電動汽車換電安全要求》标準。同時,爲保證真換電、能使用,要求申報企業提供保障換電服務的證明材料。
穩定汽車市場,保障産品安全
總的來說,《技術要求公告》保持主體框架基本穩定,調整的指标充分參考已經實施的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雙積分、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等政策,同時預留了過渡期。行業企業對新政策要求有充分預期。
其對行業影響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有利于穩定汽車市場。新能源汽車成本較傳統汽車還有一定差距,通過消費端減免稅政策支持,保持技術條件要求基本穩定,有助于引導企業預期,穩定和擴大新能源汽車消費。從 2023 年上半年情況看,約 90% 以上的車型能夠符合新的要求。
二是有利于引導技術進步。《技術要求公告》綜合考慮技術進步、标準更新等情況,對已經廣泛應用的成熟技術适度提高要求,對低溫衰減、換電等新技術新模式給予傾斜支持,有利于提升産品技術水平和促進模式創新。
三是有利于引導節能消費。近年來車輛平均整備質量快速增長,給實現行業能耗目标帶來較大壓力。《技術要求公告》适度加嚴了電耗和油耗(插電式混合動力)要求,進一步引導節能消費。
四是有利于引導企業保障産品安全。《技術要求公告》明确産品質量保障、平台建設等安全管理相關要求,對發生安全事故的車型及時予以管控,有利于引導企業确保新能源汽車使用安全。
擺脫政策拐杖,直面市場競争
此前,在 2023 年 6 月 19 日,财政部、稅務總局、工信部聯合發布公告,宣布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優惠延續到 2027 年。接下來的幾年中,計劃購買新能源車的消費者仍然能夠享受到不錯的購車優惠,但減免的形式、金額有了變化。
不但購置稅的減免額設立了上限,同時還分階段逐步退坡,從 " 全免 " 到 " 減半 " 再到取消。在這個過程中,減免政策将向主流汽車市場傾斜,将稅收優惠更多地給到平價新能源汽車,而不是價格昂貴的車型。
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購買新能源車的消費者可以享受免征購置稅的待遇,而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上限不超過 3 萬元。
按車輛購置稅稅額的計算公式:新車購置稅額 = 價稅總計 ÷ 1.13 × 10%,意味着從 2024 年 1 月 1 日開始,開票價超過 33.9 萬元的新能源新車,就要繳納購置稅。
而在 2026-2027 年,購置稅減稅額減至 1.5 萬元,開票價格超過 16.95 萬元的新能源新車,就要繳納購置稅。
據初步估算,2024 年至 2027 年減免車輛購置稅規模總額将達到 5200 億元。《技術要求公告》的出台,給購置稅減免設立了新的門檻,将進一步引導企業繼續提升産品質量和性能,促進産業高質量發展,增強新能源汽車的市場競争力。
而逐步退坡的購置稅減免政策,一方面可以控制高價新能源車對稅額優惠的過度占用,減少政府财政壓力,另一方面也在引導新能源車走向主流市場,使優惠更加公平合理地分配給廣大汽車消費者。
随着新能源汽車國家補貼的取消,和購置稅減免政策的退坡,相信在不久的将來,新能源汽車将憑借自身的實力 真正從政策驅動轉向市場驅動,與燃油車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進行公平競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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