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 12 月 14 日電 14 日盤後, 晶豐明源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關于對汪星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據警示函,經查,晶豐明源與部分供應商簽訂了預付款項合同,根據合同約定,預付款項在後續采購交易中每年可用于抵扣采購款的金額存在限額,導緻預付款項實際使用時間超過一年。同時,根據合同約定,支付的産能保證金回收期限超過一年。
但晶豐明源将上述預付款項和保證金分别作為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在流動資産科目列報,導緻 2021 年年報、2022 年一季報、2022 年半年報中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動資産、其他非流動資産和應付賬款等科目存在錯報。2022 年 10 月 28 日,晶豐明源才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定期報告更正的公告》,就前述會計差錯進行更正。
上海證監局指出,上述行為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 30 号 -- 财務報表列報》 ( 财會〔2022〕4 号 ) 第十七條、第十八條以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 15 号 -- 财務報告的一般規定》 ( 證監會公告〔2014〕54 号 ) 第七條的規定,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 證監會令第 182 号 ) 第三條第一款、第十四條第十項、第十五條第七項的規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現決定對晶豐明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汪星辰作為公司董事會秘書兼 2021 年度财務負責人,未能勤勉地履行職責,對公司上述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
Wind 信息顯示,晶豐明源主營業務為電源管理驅動類芯片的研發與銷售,公司産品包括 LED 照明驅動芯片、電機驅動芯片等電源管理驅動類芯片。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現決定對汪星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二級市場上,晶豐明源 14 日收跌 1.34%,報 126.98 元 /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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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永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