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趙德剛 記者 李子璇)日前,淮安一家烘焙店被華強方特(深圳)動漫有限公司起訴,理由是店家在蛋糕上使用 " 熊大 "" 熊二 " 等卡通玩偶造成侵權。4 月 25 日,淮安中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此案例。
△新聞發布會現場
華強方特公司方在起訴書中提出,公司是《熊大》《熊二》《光頭強》等 12 幅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人,上述卡通形象具有較高的知名度。淮安區某烘焙坊在未經授權和支付許可使用費的情況下,在其銷售的蛋糕上使用與上述美術作品基本相同的卡通玩偶形象。華強方特公司起訴請求淮安區某烘焙坊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
法院審理認爲,烘焙坊的行爲構成著作權侵權,侵犯了華強方特公司對涉案美術作品的發行權和展覽權,應當依法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公證處接受華強方特公司的申請,到烘焙坊現場取證符合法律規定,其出具的《公證書》應予采信。
最終,法院判決淮安區某烘焙坊停止侵權并賠償華強方特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費用共計 1 萬元。一審宣判後,淮安區某烘焙坊不服,提起上訴,江蘇省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表示,根據美術作品形象制作的玩偶、裝飾品等,均屬于該美術作品著作權的保護範圍,經營者如用于商業經營,應獲得授權許可并支付使用費。" 熊大 "" 熊二 " 系列美術作品具有很高的市場知名度,被告在其制作的蛋糕上使用與該美術作品基本一緻的玩偶,侵犯了華強方特公司的著作權,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該案有助于促進行業經營者提高知識産權法治意識,引導其規範合法經營。
(編輯 邵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