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6 日,保險監管部門向保險公司下發《關于短期健康保險産品有關風險的提示》。文件要求,在銷售短期健康保險時應對産品的免賠額、免賠責任、賠付比例、退保約定、保費繳納方式等重要内容,向消費者進行清晰告知和提示。不應使用 " 保費低至(最低)X 元 "" 每月 X 元起 "" 保障高至(最高)X 萬 " 等詞彙進行不當宣傳。同時,監管部門提示,短期健康保險産品以年度總保費爲基礎給付傭金和費用的,需防範因業務退保率偏高産生的套利風險。(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