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鄧雯婷)被執行人孫某的奔馳車被法院查封,孫某的男友徐某某知曉後,撕毀法院的封條,甚至用切割機将車輛卡鉗鎖破壞,随後将車開走。近日,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這起非法處置查封的财産案件,并當庭宣判。爲發揮警示教育震懾作用,溧水法院還組織了十餘名被執行人現場旁聽。
△案涉車輛
據悉,在李某某與孫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李某某在訴訟過程中保全了孫某名下的一輛紅色奔馳轎車。法院于 2021 年 6 月 3 日依法查封這輛奔馳車。執行過程中,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然而,被執行人孫某後來并沒有按照協議履行。
2022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8 點半左右,執行幹警在雙塘路某小區門口發現了這輛車,随即依法查封車輛,在車前擋風玻璃上留置了查封、扣押财産清單,并使用卡鉗鎖鎖住車輛左前輪,在車輛左前車門上粘貼封條。看到自己的車被查封,孫某迅速告訴了男友徐某某。當天下午 4 點左右,徐某某走到涉案車輛前,撕毀了粘貼在車門處的封條,并使用切割機将車輛卡鉗鎖破壞,開走這輛車後藏匿到江蘇省句容市,導緻法院後續執行工作無法正常開展。案發後,孫某将車輛找到并交回溧水法院。
△法院工作人員和徐某某
在庭審中,徐某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且自願認罪認罰。法院認爲,公訴機關指控事實成立,量刑建議适當,當庭宣判:被告人徐某某犯非法處置查封的财産罪,判處有期徒刑 6 個月。
△庭審現場
承辦法官表示,人民法院爲确保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法對涉案财産采取的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具有法律效力,非經法定程序,任何人都不得實施隐藏、轉移、變賣等處置行爲。否則,将會被追究法律責任。通過旁聽本次庭審,被執行人意識到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财産的嚴重後果,也了解到抵抗執行工作的後果,對被執行人起到震懾、警醒的作用,有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