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視聲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于 1 月 19 日更新上市申請審核動态,該公司已收到審核問詢函。問題主要有,主要産品及商業模式披露不清晰,安防産品的生産資質及産品質量處罰情況,芯片原廠來源及合作穩定性等。
同壁财經了解到,公司主營智能家居、可視對講等智能化設備及液晶顯示屏及模組的研發設計、生産制 造和銷售以及配套技術服務,業務覆蓋智慧建築、軌道交通、智能家居、智慧酒店、智慧 社區、智慧醫療等應用領域,為客戶提供智能家居系統、可視對講系統産品及一體化的解 決方案。
根據招股說明書,(1)公司為客戶提供智能家居系統、 可視對講系統産品及一體化解決方案,主要産品分為智能家 居産品、可視對講産品、液晶顯示屏及模組三大類;其中, 液晶顯示屏及模組一部分用于智能家居和可視對講産品的 生産,一部分直接對外銷售。(2)智能家居、智慧建築及安 防産品涉及計算機控制、網絡控制與傳輸、物聯網等技術, 需結合不同應用場景、不同使用需求開發定制化的解決方案, 進行持續的研發升級。發行人共擁有 12 項核心技術,其中 3 項來源于合作研發;報告期内,發行人核心技術産品收入占 比分别為 56.11%、64.40%、67.93%、64.77%。(3)發行人及 子公司擁有安全生産許可證(許可 / 認證範圍 / 資質等級:建築 施工)、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建築業企業資質證 書、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 案憑證等資質證書。其中,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因報告期内 相關資質人員相繼離職,數量已低于最低人數要求,存在被 撤回的風險。
關于主營業務披露是否準确及産品市場定位。需要發行人①結合智能家居産品、可視對講産品、液晶顯示屏及模組産 品在生産過程中的原材料采購、生産工藝等情況,說明相關 産品是否具有實質區别,發行人将主要産品分為智能家居産 品、可視對講産品、液晶顯示屏及模組産品是否符合行業慣例。②說明合作研發的具體情況,包括主要協議安排、各方 主要權利義務、費用承擔方式、研發成果的所有權歸屬、未 來經濟效益的歸屬和分配、驗收标準等具體約定内容;結合 合作研發對應的核心技術情況,對應産品銷售收入占比,合 作協議的主要内容,說明技術權屬歸屬是否清晰,是否存在 糾紛或潛在糾紛,發行人是否具備獨立研發能力,對合作研 發單位是否存在技術依賴。
根據招股說明書,(1)公司生産的可視對講系列産品屬 于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公安部聯合頒布《安全技術防範産 品目錄》中的安全技術防範産品。目前我國對安全技術防範産品的管理,對納入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制度和安全認證制 度的安全技術防範産品分别實行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制度 和安全認證制度。(2)2021 年 1 月 7 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 理局委托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對視聲科技生産的智能 交互平闆(型号:M-BS01-S)進行監督抽查,檢驗結論為: 經抽樣檢驗所檢項目第 13 項不符合 GB/T9254-2008 标準, 被判定為不合格;2021 年 5 月 11 日,廣東産品質量監督檢 驗研究院出具複檢報告,将所檢項目判定為不合格。2021 年 11 月 3 日,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 定書》,責令停止生産不合格的智能交互平闆産品;沒收違法 生産的智能交互平闆 30 台;沒收違法所得 3,873.7 元;罰款 86,400 元。
需要發行人(1)說明是否取得開展業務經營所需的全部 資質、認證證書,是否存在即将到期的情況,其到期後是否 存在不能續期的風險,如有,請在公開發行說明書中進行風 險提示,并說明報告期内發行人是否存在未取得資質及許可 的情形下進行生産經營的情形及其對發行人的影響。(2)補 充披露産品抽檢質量不合格的具體情況,包括産品類别、批 次、數量、金額、客戶等具體情況,說明是否曾因産品質量 問題發生退換貨、引發糾紛或訴訟及處理情況,及其對發行 人生産經營的影響。
根據申請文件,公司采購的原材料主要包括 TFT 屏、IC 芯片、印刷電路闆、電容、電阻、二三極管等電子元器件。 報告期内,由于芯片短缺的影響,公司增加了 IC 電子元器件 等原材料的備貨。需要發行人(1)說明 IC 芯片的原廠來源及合作穩定性, 對相關供應商及原廠是否存在依賴,境内及境外是否存在可 替代采購來源。(2)結合采購品類及市場情況,說明對 TFT 屏相關供應商是否存在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