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4 日消息,網紅帶貨的香港月餅火了,但是有人發現香港根本買不到同款,這赤裸裸的欺騙引來了人民網的怒批。
調查顯示,這款名爲香港美誠品牌的月餅,品牌運營方爲廣州市美誠食品有限公司,該公司注冊于香港,但多名代理商均表示:" 這家公司在香港沒有門店 ",産地基本都是廣州和佛山。
" 香港月餅香港買不到 ",讓很多人詫異和費解。對于普通消費者來說,他們一看到冠以 " 香港 " 二字,就滿懷期待,充滿購買意願。
在人民網看來,如果他們知道香港美誠月餅有其名而無其實,不僅在内地生産,而且專門瞄準内地不知情的消費者,還有購買熱情嗎?
應該說,無論生産企業還是銷售者,打的是 " 馬虎眼 ",玩的是 " 信息差 ",以此 " 蒙蔽 " 消費者,賺得盆滿缽溢。
從法律上,無論生産還是營銷都需遵紀守法,而像這種品牌在香港、銷售 " 專供 " 内地的行爲,是否構成欺詐,不可輕下結論,當由權威機構認定。
報道中也提到,規範 " 雙節 " 網絡經營活動,需要多管齊下。平台要壓實主體責任,确保平台内經營者相關信息真實有效,并強化對平台内主播及其經營活動的審核監測等。
網絡主播帶貨要遵守法律法規,不能見利忘義,更不能爲了牟取畸形利益而踐踏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