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将至
朋友圈熱鬧起來了
有賣年貨的
還有賣煙花爆竹的
在這裡,劃一個重點:
在朋友圈售賣煙花爆竹涉嫌違法
非法存放、售賣煙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5 日
2023 年 1 月 4 日,杭州市桐廬縣公安局瑤琳派出所在工作排查中發現,轄區有一家商店存在非法存放、售賣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當日下午,瑤琳派出所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進行查處,發現東琳村店家周某(化姓)的二樓倉庫内存放着大量煙花爆竹,在這不寬敞的空間裡還存放着各類雜物。
" 倉庫存放大量煙花爆竹,而且沒有任何消防安全設備,周邊都是居民。冬季天氣幹燥,如果發生爆炸,後果不堪設想!" 民警章斌立即查處該批煙花爆竹,共查獲 " 開門紅 "" 大吉大利 "" 億萬富翁 " 等多個品種 100 餘箱。
據店主周某交代,眼看年關将近,想到煙花爆竹的銷售旺季到了,便購買了一批非法煙花爆竹存儲在自家倉庫裡,沒想到這麼快就被查到了。
因周某未取得煙花爆竹從業許可證,私自在自己經營的商鋪中存儲非法煙花爆竹,其行為涉嫌非法買賣、儲存危險物質。目前,桐廬公安已依法對周某作出行政拘留 5 日的處罰,并收繳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
在朋友圈等網絡渠道
無證售賣煙花爆竹
他們被處罰!
不少人有疑問,在朋友圈等網絡渠道售賣煙花爆竹是否違法。不要心存僥幸!近日,杭州市蕭山區應急管理局就發布提醒:查獲了兩起在朋友圈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被舉報的案件。
案例一:
杭州市蕭山區應急管理局接到群衆信訪舉報,稱有人在小區業主群内兜售煙花爆竹,區應急管理局立即會同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趕赴現場聯合檢查。
在蕭山區某高層住宅樓一房間内,執法人員發現存放有個人燃放類 ( 玩具類 ) 煙花爆竹 8 箱,當事人郭某無法提供《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經查,該批煙花爆竹為郭某從煙花爆竹店購入,截至查獲時,她已通過微信等方式進行多筆交易,非法獲利人民币千餘元。
為及時消除安全隐患,執法人員對現場查獲的煙花爆竹進行了查封和扣押,并将案件移交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進一步調查。
當事人郭某的行為涉嫌違反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執法人員對郭某處罰款人民币 20000 元,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
案例二:
杭州市蕭山區應急管理局接到群衆舉報,稱有人在朋友圈銷售煙花爆竹,區應急管理局立即會同公安、綜合執法等部門前往進行調查。在某村一民房内,執法人員發現大量煙花爆竹幾乎堆滿了整間屋子,四周是密集的居民區,且現場無任何安全防護措施。
在執法人員詢問下, 當事人高某承認了其無證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執法人員當場查扣了 82 箱(個)煙花爆竹并轉移至安全地點。執法人員對高某處罰款人民币 20000 元,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
再次提醒
煙花爆竹是危險物品,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煙花爆竹從業許可證,任何人決不能非法經營、買賣。年關将至,請廣大居民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煙花爆竹,以确保燃放安全。
同時,希望大家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打擊非法買賣、運輸、存儲煙花爆竹行為,消除安全隐患。如發現有上述行為,可以撥打 110 報警電話舉報,公安機關将依法查處。
來源:平安鼎、浙江法治報、蕭山應急管理微信公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