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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農忙收水稻,田中拖拉機和收割機柴油不夠,便開小貨車去附近加油站購買了 1500 元柴油,給農機加油。結果被執法部門扣車,要求交 3 萬元罰款。
據極目新聞報道,12 月 13 日,安徽淮南村民顧小虎(化名)向記者反映了自己的遭遇。他說,爲了拿回自己的車輛,他不得不依靠賣水稻的 1.8 萬元和向村民借來的 1.2 萬元才交清了罰款。
對此,淮南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工作人員回應記者時表示,對顧小虎進行處罰是因爲柴油屬于危險品貨物,必須由具有危險品運輸許可的車輛才可以拉運,3 萬元也是最低限度的罰款了。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的相關條款,對顧小虎的處罰,确實如執法人員所言,符合法律,罰款也是按照最低标準執行。但是,不錯不代表是有效的、科學的、合理的。從監管工作來看,是否隻有處罰一條路呢?正如網友所言,農機車輛都在田裏忙着,買些柴油回家自用,也不算嚴重違法,總不至于如此嚴厲地處罰吧。
如果執法部門能夠急農民之所急、想農民之所想,在對違法居民加強教育、給予一定處罰的同時,在糧食收割季節,組織加油站、加油車輛、留下加油熱線等送油到田頭,幫助農民解決好大型農業機械加油問題,豈非一舉多得,既能幫助農民解決加油難題,也能減少違法行爲發生、消除安全隐患,同時,還能提高糧食收割效率。
而從淮南市交通運輸執法部門的行爲來看,顯然沒有很好地站在廣大農民利益的角度考慮問題,而隻會以罰代管,更别說給廣大農民提供良好服務了。我們說,信心比黃金更重要,在宏觀經濟環境不是很好的情況下,保護廣大農民的種糧信心、發展信心十分重要,切不能因爲執法、管理部門的行爲不當,或過于刻闆、教條而寒了廣大農民的心。希望當地有關方面能夠及時介入,妥善處理好此起事件,避免事件繼續發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