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聯社 12 月 2 日電,央行行長潘功勝表示,在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方面,中國人民銀行将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平等協商的原則,穩妥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債務風險,嚴格控制新增債務,健全債務風險防範長效機制,必要時對債務負擔相對較重地區提供應急流動性支持。支持地方政府通過并購重組、注入資産等方式,逐步剝離融資平台政府融資功能,轉型爲市場化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