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内獲悉,中國證券業協會近期組織起草了《證券公司保薦業務持續督導工作指引(征求意見稿)》,并于近日征求行業意見。指引主要從三個方面明确和細化了持續督導工作要求:一是制定較爲健全的保薦業務持續督導執業規範,形成統一明确的執業标準;二是針對可轉債股債雙性特點,制定可轉債項目的股性持續督導與債性受托管理工作标準,解決保薦人可轉債持續督導執業困惑;三是形成統一的持續督導工作底稿目錄,覆蓋持續督導階段的主要工作内容,爲保薦人編制持續督導工作底稿提供指引。(中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