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長期以來,我國養老金一直執行 " 雙軌制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執行的是 " 退休金 " 機制,按照工齡來計算退休金與在職工資的替代率,退休金由财政支付。企業退休人員執行的是 " 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 的養老保險機制,自己交錢給自己養老," 後人繳社保供養前人 "。
所以,機關事業退休人員的退休金與工齡密切挂鈎,40 年工齡的替代率達到 100% 左右。但是,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與工齡沒有直接關系,而是與社保繳費年限有關系,工齡往往大于社保繳費年限。這是對企業退休人員不公平的地方。
【三】40 年工齡與 20 工齡的補發金額差距多少?
我們需要知道養老金的計算和補發不是工齡而是社保繳費年限,所以,工齡 40 年與 20 年并非 2 倍的差距,有可能 20 年繳費的養老金比 40 年工齡的退休老工人還高。
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有的人還有過渡性養老金。其中:
基礎養老金等于養老金計發基數 *(1+ 養老保險繳費指數)/2* 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 *1%;
過渡性養老金等于養老金計發基數 *(1+ 養老保險繳費指數)/2* 視同繳費年限 * 過渡性系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等于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餘額 / 養老金計發月數。
假設老李和老張的其他條件一樣,老李是 40 年繳費,老張是 20 年繳費。
用兩個公式相除 =2 倍。養老金計發基數 *(1+ 養老保險繳費指數)/2*40*1%/ 養老金計發基數 *(1+ 養老保險繳費指數)/2*20*1%=2。其他條件一樣,40 年繳費的是 20 年繳費的 2 倍。
【四】" 雙軌制 " 造成嚴重的不公平現象。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穩定,是一種可以端一輩子的金飯碗,工齡普遍都比較長,這樣計算退休金時就非常高。企業退休人員的工齡不穩定也不持續,很多私企民企都不給員工繳社保,繳費年限遠遠少于機關事業人員。
這裡面存在一個曆史存在的矛盾:養老基金主要是企業人員繳納的社保,2014 年以前的機關事業人員不繳社保,單位也沒有補繳這筆錢。他們沒有往養老基金裡交錢,卻能領取 2 倍的養老金。這就有點不符合邏輯了吧,難怪養老基金入不敷出呀!
PS:這三類退休人員最心酸!
第一類:企業退休人員。第二類:靈活就業人員。第三類:城鄉居民退休人員。
PS:你認同嗎?多多轉發,讓更多的人看到,共同呼籲政策更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