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 12 月 14 日電 抗原檢測試劑進銷差率 300%、買抗原試劑強制搭售其他藥物 …… 湖北省公布一批涉疫物資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 湖北市場監管 " 微信号 13 日消息,近期,針對部分涉疫藥品和醫療器械産品價格出現異動,湖北省市場監管系統迅速行動,全面開展巡查檢查,嚴厲打擊借疫情之機,哄擡涉疫物資價格、囤積居奇、捆綁搭售、不執行價格幹預措施等價格違法行為,從嚴從緊、抓細抓實涉疫藥品和用品價格監管。
湖北省市場監管局公布全省市場監管系統近期查處的一批涉疫物資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01
武漢市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光谷店所售抗原檢測試劑進價為 67.5 元 / 盒,在美團上以 270 元 / 盒進行銷售,進銷差率為 300%,其行為涉嫌構成哄擡價格違法行為。
02
襄陽市樊城區某大藥房有限公司二百九十四分店在銷售抗原檢測試劑同時,強制搭售複方金銀花顆粒和金蓮花膠囊。其行為涉嫌構成強制搭售的不公平價格行為。
03
宜昌市點軍區某藥店銷售連花清瘟膠囊 ( 0.35x12 粒 x2 闆 ) 标價 30 元 / 盒,實際結算 35 元 / 盒,其行為涉嫌構成價格欺詐違法行為。
04
鹹甯市通城縣某藥店連花清瘟膠囊 ( 0.35x12 粒 x2 闆 ) 進價為 16.8 元 / 盒,售價從 12 月 6 日的 25 元 / 盒漲至 12 月 10 日的 50 元 / 盒,該藥店在成本未明顯增加的情況下大幅度提高商品價格,其行為涉嫌構成哄擡價格違法行為。
05
黃石市某藥店銷售 75% 乙醇消毒液,标價 6 元 / 瓶,實際結算 10 元 / 瓶,其行為涉嫌構成價格欺詐違法行為。
湖北省市場監管局表示,各地将對上述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各相關經營者要引以為戒,依法合理運用自主定價權,合法合規經營,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共同維護防疫穩定大局。下一步将持續密切關注藥品、醫療器械等涉疫物資市場價格動态,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嚴查各類價格違法行為,持續曝光違法典型案例,及時妥善處置價格投訴舉報,切實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12 月 9 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涉疫物資價格和競争秩序提醒告誡書》,從規範價格行為、維護公平競争等方面,對涉疫物資生産經營者劃出 " 九不得 " 紅線。
提醒告誡書中明确要求生産經營者不得違反誠實信用和公平合理原則、不得違反明碼标價規定、不得哄擡價格、不得價格欺詐、不得串通漲價、不得價格歧視、不得虛假宣傳、不得仿冒混淆、不得商業诋毀。同時,對廣大生産經營者提出自查和整改要求,并鼓勵社會各界舉報違法違規線索,推動社會共治。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郭晉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