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 年,飾演歌舞劇 " 劉三姐 " 一夜爆紅的程春蓮,被押到了湖北黃石市郊外的一個刑場。
行刑之前程春蓮仍不思悔改地高呼 " 這不公平 ",槍聲響起後她充滿争議的一生就此落幕。
上世紀 70 年代正值舞台劇方興未艾之時,歌舞劇《劉三姐》中的主人公 " 劉三姐 ",是一位集勇敢和智慧于一身的壯族女性。
當時,很多人都将 " 劉三姐 " 視作偶像,繼而讓飾演這個角色的演員備受大衆歡迎,在衆多扮演者中最受歡迎的就是程春蓮。
程春蓮是湖北黃石鐵山人,父母都是當地的普通工人,小時候家裏的生活條件并不富裕。她自幼長相出衆并十分熱愛文藝表演,在唱歌方面也非常有天賦。
程春蓮最大的願望就是長大後成爲一名文藝工作者,父母也十分支持她的想法,将她送入了當地的一家舞蹈學校學習。
1970 年,16 歲的程春蓮以極高的藝術天賦被黃石歌舞團選中,成爲了一名正式的歌舞劇演員。
當時,程春蓮幾乎将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練功上,逐漸成長爲團裏的 " 台柱子 "。
三年後,程春蓮憑借在歌舞劇《劉三姐》中的出色表現,迅速成爲了紅遍大江南北的名角。她不僅赢得了萬千觀衆的鮮花和掌聲,還擁有令人羨慕的大好前途。
此後,程春蓮又在歌舞劇《馬蘭花》中大放異彩,這也讓她迅速跻身于藝術家行列,年紀輕輕就擁有了很多人一輩子都得不到的榮譽。
對于程春蓮而言,即便她已經是家喻戶曉的大明星了,可歌舞團每個月隻有幾十元的工資,根本無法改變貧窮的家庭現狀。
尤其是當看到很多演員紛紛離開歌舞團,奮不顧身地一頭紮進商海後,經過打拼都獲得了巨大的利益時,程春蓮的心思也開始活泛起來。
程春蓮經過思考後帶着對金錢的極度渴望,毫不猶豫的向歌舞團提出了辭職。1985 年,長相青春靓麗又小有名氣的程春蓮,跳槽到一家服飾公司當上了一名銷售員。
在長相和名氣的加持下,程春蓮很快成爲了公司的銷量明星,并通過自己的努力賺到了一些錢,不過并沒有達到她賺大錢的預期。
于是,程春蓮重新回到了黃石歌舞團,不過已經達不到往日的輝煌了。
如果程春蓮能安心工作或許還有一線生機,但在遇到某石油公司銷售科長梁述勝之後,她的人生徹底進入了倒計時。
彼時,正值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的重要時期,各行各業對能源的需求量巨大。在梁述勝的帶領下,程春蓮了解到能夠拿到石油供應指标就可以發大财。
至此,程春蓮徹底走上了一條不歸路,她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和人脈不斷尋找石油指标。在和梁述勝的合作中賺到了第一桶金,并進入了黃石市的一家石油公司工作。
随着程春蓮的貪欲不斷膨脹,她幹起了私下倒賣石油的勾當,從中賺取了高達 76.6 萬元的不義之财,而這也成爲了她走向刑場的催命符。
在長達 4 年的時間裏,程春蓮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最終被一封舉報信送上了審判席。因數額巨大被列爲全國六大經濟犯罪案件之一,而她也被依法判處死刑。
程春蓮被相關部門批捕之後,仍試圖以拒不認罪的卑劣手段做無謂的抵抗。但多行不義必自斃,最終成爲人了我國第一個被執行死刑的女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