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聯社 4 月 18 日訊(記者 陳業)近期,深圳一位申請到公租房的女子公開炫富,引發市場對 " 富人爲何成功入住公租房 " 的廣泛讨論。
對此,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日前回應稱,網傳事項不符合事實,并指出市場熱議的公租房申請人張某妍家庭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提出公租房輪候申請,符合深圳市公租房輪候條件。
經核實,張某妍配偶李某并非公職人員,實爲某民營設計公司員工,張某妍爲自由職業者,其家庭在深圳市沒有自有住房。
據悉,當前深圳的保障性住房體系包括人才房、安居房、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其中,上述業主申請的公租房面向的是低收入人群,該部分人群買不起商品房甚至是安居房、人才房。
國家高端智庫研究員宋丁指出,目前不确定在整個保障性住房體系發生變化後,各類保障性住房占比如何确定,但在保障房體系内部,預期深圳未來整個租賃住房占比會提高,特别是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占比會有較大幅度提升,甚至提升至三分之二以上,這将進一步考驗監管的審核、治理能力。
" 新的管理體系下,公租房申請、保租房申請的監管,從事前轉向了事後,需加強微觀層面的監管。" 廣東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對記者表示。
不用審核收入、财産?
據了解,國家推出新時期的住房保障體系,主要由公租房、保租房、共有産權住房這樣三位一體的結構組成。
一般來說,公租房主要針對低收入、低保等住房困難家庭,各地在公租房管理辦法中,會對申請人的收入和财資進行核實,不符合相應标準者不能申請。
就 " 炫富女 " 引發的讨論,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相關負責人表示,按深圳市現行政策,公租房保障對象分兩類,第一類是低保家庭(含低保邊緣家庭),申請條件是深戶、無房、在深繳納社保,同時須審核家庭收入财産,審核通過後予以 " 應保盡保 ";第二類是非低保類普通家庭,申請條件是深戶、無房、在深繳納社保,須輪候申請。
對于審核收入、财産的問題,李宇嘉介紹,一方面,深圳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目标是實現應保盡保。
另一方面,對于非低保類普通家庭,李宇嘉指出,由于新時期房價在高位運行,住房困難群體有所擴大,深圳住房保障從兜底型轉向發展型,從特惠型轉向普惠型。在這種情況下,繼續審核收入及财産的難度加大了,深圳更多是從供給端加大供應。
不過,李宇嘉認爲,即使不審核收入和财産,也不代表公租房申請沒有收入和資産的标準。" 公租房屬于政府财政投資,應對全體納稅人負責,有必要對使用公共資源的受惠群體設置相應門檻。"
" 随着公租房管理新辦法的出台,市區街道三級政府職能分工的細化,以及信息披露和市場自我監管的推進,預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這些問題會得到妥善解決。" 李宇嘉稱。
保障房占比拟提升至 60%
雖然 " 炫富女 " 事件中,申請人在申請公租房環節經核實不存在違規操作行爲,但該事件仍引發市場對深圳保障房體系的廣泛關注。
近期,深圳有意在原有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人才房、安居房體系基礎上進行調整,取消人才房、安居房,轉而由共有産權住房替代。
李宇嘉稱,當前一些熱點城市住房保障體系與新時期國家住房保障體系存在一定差異,長期以來其住房保障體系更多的是保障人才,意在促進本地經濟增長和産業轉型。
" 在高房價背景下,這樣的做法更傾向于保障人才的住房需求,存在一定的功利性,與國家新時期的住房保障目标存在一定的錯位,未必能很好解決新市民和年輕人的住房困難。" 李宇嘉說。
深圳中原總經理鄭叔倫表示,官方在今年一月發布的共有産權管理辦法中明确,将取消人才房、安居房,推行共有産權住房,這是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一步。
" 目前人才房、安居房存在套利機會,這與保障性住房的初衷不符。推行共有産權住房,完全實行封閉流轉,确實能抑制保障房的投機行爲,确保保障房面向真正保障有需要的住房困難人群。" 鄭叔倫稱。
鄭叔倫介紹,深圳 2018 年提出構建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 "4+2+2+2" 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被市場稱爲 " 二次房改 "。其中提到,商品住房占 40%,保障性住房人才房、安居房、租賃房各占 20%。
" 未來保障房将由共有産權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組成,從政府規劃來看,商品房、保障房供四六開的局面還會持續下去。" 鄭叔倫說。
宋丁也認爲,未來深圳會否效仿新加坡将保障性住房占比提升至 80% 還很難說,但當下設定的 60% 占比,較爲合理。
雖然深圳未來有意将保障性住房占比提升至 60%,但據深圳業内人士陳小斌介紹,當前深圳保障性住房占比仍較低,小産權、單位自建房或無房的比例仍較高。
陳小斌預計,保障性住房占比會随着保障性住房的增加和城市更新的持續而發生變化,深圳保障性住房居住人口預計或由目前的 100 萬人,增至 500 萬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