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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近日,北京市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提出到 2024 年建立以統一高考爲基礎、以全市統一專業考試爲主體,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
通知提出推進藝術專業高質量發展、改進專業考試方式、完善招生錄取機制三方面主要任務。
推進藝術專業高質量發展
1. 選拔培養高質量藝術人才。根據高校不同專業人才培養特點和專業能力素質要求,結合辦學實際,突出辦學特色,構建與辦學定位和特色相适應的藝術人才選拔培養體系,選拔培養德藝雙馨的藝術人才,突出選拔培養具有豐厚文化底蘊、突出專業能力的拔尖人才,突出選拔培養契合新時代首都發展需求的藝術人才。
2. 優化藝術學科專業布局。緊密結合首都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對高素質藝術人才的需要,圍繞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服務首都 " 四個中心 " 功能建設作爲基本職責,進一步調整優化藝術類專業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計劃。結合市屬高校招生專業 " 灰名單 " 機制,加強對市屬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規模和結構的宏觀調控。
改進專業考試方式
3. 大力推進藝術專業分類考試。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行 " 文化素質 + 專業能力 " 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專業能力考試成績。藝術專業能力考試包括全市統考和高校校考,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實行分類考試。全市統考由北京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高校校考由相關高校組織。
4. 完善藝術類專業全市統考體系。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全市藝術類專業統考工作辦法,到2024 年全面實施音樂、舞蹈、表(導)演、播音與主持、美術與設計、書法等 6 個藝術類專業全市統一專業考試。
5. 嚴格控制校考範圍和規模。對于北京市統考已覆蓋的藝術類招生專業,原則上在京招生高校要直接采用統考成績。對于少數專業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的藝術院校,對考生藝術天賦、專業技能或基本功有較高要求的高水平藝術類專業,可按程序申請在全市統考基礎上組織校考。組織校考的在京高校要積極采取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 6 — 8 倍。
6. 健全完善考評人員遴選機制。擴大考評人員遴選範圍,建立健全藝術類專業考評人員信息庫,推進校内校外、京内京外共建共享。優化考評人員組成結構,逐步增加考評人員人數,擴大京外校外人員比例達到一半以上。探索逐步建立藝術類專業考試考評人員和考生特殊關系申報制度,凡在規定時間内有指導、被指導關系或有親屬關系及其他利害關系的考評人員和考生,均須按要求進行申報,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7. 加強考試組織管理。完善全市統考和校考命題、制卷、試卷流轉、保管等各環節、全流程的管理,确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
完善招生錄取機制
8. 完善招生錄取辦法。使用全市統考成績作爲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統考成績均達到我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全市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願擇優錄取,其中高考文化課成績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 50%。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市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全市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校考成績擇優錄取。
9. 優化考試招生範圍。2024 年起,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高校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除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外,所有藝術類專業均應安排分省招生計劃。2024 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
10. 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适當降低要求),逐步扭轉部分高校藝術專業人才選拔 " 重專業輕文化 " 傾向。組織校考的高校,對于極少數專業考試成績特别優異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可依據相關規定制定高考文化課成績破格錄取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