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據中國應急管理消息,2023 年 10 月 9 日 14 時 53 分許,北京市通州區梨園鎮九棵樹中路 998 号發生燃氣爆炸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6 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 367.07 萬元。近日,該起事故調查報告公布,2 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3 年 6 月,甘宇鵬租賃北京市通州區九棵樹中路 998 号 - 商 21 一層,于 8 月在該地址注冊成立京容合公司并開始店面裝修。由于需要将燃氣主管道分接至店内竈具,甘宇鵬經其朋友介紹聯系北京市燃氣集團三分公司梨園服務中心戶内運行工楊傑,楊傑未按照市燃氣集團《非居民用戶拆改遷裝業務統籌管理的通知》要求派發工單、流轉至北京燃氣用戶服務有限公司進行施工,而是安排張明超(個人)進行燃氣改造施工。張明超冒用北京天蔚燃氣工程有限公司名義(法定代表人沈煜東,與張明超爲朋友關系)與京容合公司簽訂天然氣工程改造合同,總價款 4 萬元(張明超将 4 萬元現金轉交楊傑,楊傑将其中 1.1 萬元交予張明超,自留 2.9 萬元),于 9 月 17 日正式完工。10 月 9 日,楊傑違規安排不具備從事燃氣管道安裝及拆除盲闆等工作資質的張明超,電話聯系甘宇鵬上門通氣。
1、13 時 52 分,張明超進入事發店内,拆除球閥末端與緊急切斷閥之間的鋼制盲闆,後緊固法蘭螺栓,嘗試竈具打火仍未成功。随後,張明超從天然氣管道末端排空口直接向室内排放管道内空氣,排放時間約半小時。
2、14 時 31 分、32 分,相鄰秋果酒店燃氣報警器連接的 01 号、02 号傳感器低報(濃度達到爆炸下限的 25%)相繼啓動。
3、14 時 45 分,相鄰嘉和一品公司燃氣報警器低報、高報(濃度達到爆炸下限的 50%)接連報警,自動切斷閥切斷燃氣供應,嘉和一品公司員工聯系楊傑到現場查看。
4、14 時 51 分左右,楊傑到達京容合公司,看到張明超正擰開燃氣管道法蘭螺栓準備更換法蘭墊片,楊傑聞到天然氣氣味并要求張明超停止施工,但張明超不認爲是天然氣氣味。随後楊傑到嘉和一品公司廚房查看燃氣報警器報警情況。
5、14 時 53 分,秋果酒店燃氣報警器連接的 01 号傳感器高報啓動。
6、14 時 53 分 40 秒,事發建築發生爆炸。
據調查報告,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張明超在京容合公司廚房内拆除天然氣管道盲闆後,違規放散天然氣管道内氣體,造成天然氣持續洩漏,擴散至京容合公司廚房及相鄰門店廚房等區域,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濃度,在京容合公司廚房内遇電氣火花發生爆炸,導緻事故發生。
有關責任單位及個人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事故相關企業及個人
1. 北京市燃氣集團未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落實全國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市安全生産和火災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到位,未督促三分公司深刻吸取朝陽區 "7 · 30" 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教訓;未有效督促三分公司要求員工嚴格執行企業内部規定,對企業員工長期私自承攬燃氣設施拆改遷工程的現象失察失管,對非居民用戶的燃氣設施拆改遷管理存在嚴重問題;對内部培訓上崗證書管理不嚴格,導緻張明超冒充有燃氣施工資格人員開展施工作業。
2. 北京市燃氣集團三分公司未嚴格落實用戶停氣程序,未向非居民用戶出具《暫停供氣(限制購氣)告知單》,未經隐患告知單 11 整改期滿直接對存在安全隐患用戶采取停氣措施 , 未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報告;未按規定對長期不使用燃氣、合同過期用戶落實限供及限購處理,在用戶購氣時僅提示合同過期,但用戶仍可正常購氣;未落實市燃氣集團關于停氣用戶複氣前燃氣設施報裝、嚴密度試驗等要求違規售氣。
3. 楊傑違反北京市燃氣集團關于非居民用戶燃氣設施拆改遷相關管理規定,利用職務便利介紹個人私自承攬燃氣設施安裝、改造工程,并從中謀取利益;違反市燃氣集團非居民用戶複氣相關規定,擅自安排不具備操作資格的個人改動燃氣設施、開展複氣操作。
4. 張明超未經允許冒用其他公司名義違法承接燃氣管道安裝、改造工程;使用燃氣集團内部上崗證冒充有燃氣施工資格人員開展施工作業;在不具備操作資格、不掌握本崗位安全知識的情況下,擅自違規拆除、改裝、安裝燃氣設施。
(二)行業監管部門及屬地政府
1. 通州區城市管理委履行燃氣供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市燃氣集團三分公司落實燃氣供應安全責任。
2. 通州區城管執法局未對市燃氣集團三分公司提供的用戶明細與事發點位燃氣使用情況存在明顯矛盾的問題進行核查檢查,未發現事發點位供用氣合同過期的問題,未發現市燃氣集團三分公司存在履職不到位的問題。
3. 通州區梨園鎮政府 2022 年、2023 年均未按要求對事發用氣點開展監督檢查,未發現燃氣報警器缺失、燃氣報警器未通電的問題;未嚴格督促事故發生單位在裝修工程開始前進行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