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絡上最火的無疑就是 ChatGPT 了,這個智能 AI 号稱能夠解答下至怎麼做西紅柿炒雞蛋,上至如何毀滅地球,随着人工智能技術的快速發展,機器人與人類的差别正在逐漸縮小。AI 正在作為一種高效生今天冷依柔要和大家分享的是或許,這裡有些ChatGPT回答不了的問題,歡迎閱讀~
近期網絡上最火的無疑就是 ChatGPT 了,這個智能 AI 号稱能夠解答下至怎麼做西紅柿炒雞蛋,上至如何毀滅地球,随着人工智能技術的快速發展,機器人與人類的差别正在逐漸縮小。AI 正在作為一種高效生産力工具,創造出令人驚訝的工作成果,但是 AI 依然存在許多法律認定問題。
(一) AI 主體資格問題
AI 是否能取得法律主體資格,享有與自然人和自然人團體(法人)相類似的權利、履行義務并承擔責任?這對于我們在認定 AI 作品的權利歸屬、公平分配智力成果産生的經濟利益以及知識産權侵權責任的承擔等方面,有着至關重要的作用。
主客體二分法是一項指導法理研究和司法實踐的基本法律原則。但是,近年來主客體之間這種不可逾越的鴻溝,以及主體的絕對優勢地位正發生動搖。一個基本表現是:主體的擴張和客體的 " 去客體化 "。例如,AI、虛拟數字人等人工智能産物有可能被賦予法律資格;人類的遺傳基因物質、器官、遺體等,不再能簡單地作為客體看待。
在過去的一段曆史時期,海内外的哲學家、法學家和科學家等都有過激烈的争論,并且在特定的國家或司法管轄區内有過相應的實踐。
例如在 2016 年,歐盟委員會法律事務委員會向歐盟委員會提交動議,要求将最先進的自動化機器人的身份定位為 "電子人",除賦予其 " 特定的權利和義務 " 外,還建議為智能自動化機器人進行登記,為其設立納稅、繳費、領取養老金的資金賬号。無疑,這是一種激進的法律規則創設,與如今大多數國家的法律規範存在較大沖突。
同樣還有一些較為有趣的案例,比如沙特授予智能機器人 " 索菲娅 " 公民資格,與其他沙特人一樣享有憲法規定的一切權利。又如,澳大利亞地方法院将某人工智能認定為 "專利發明人",一定程度上承認了其享有主體資格的事實。
但飒姐團隊提示:個别國家出于特定目的的單一司法實踐不具有普遍法律效力,機器人的法律主體資格問題依然仍待解決。目前來看,我國學者對 AI 可否被授予法律主體資格問題大多持否定意見。劉豔紅老師從人工智能 " 黑箱 " 難題(不可解釋性)出發,否定了 AI 作為主體承擔法律責任的可能:" 法律責任的本質是答責,不具有可解釋性的人工智能不能自我答責,因此其無法承擔法律責任。"
(二) AI 作品的可版權性争議
AI 作品的可版權性指的是 AI 作品是否可以像自然人或法人作品一樣,被法律視為應當被保護的,知識産權法意義上的 " 智力成果 "(著作、專利等)
這一問題與前述 AI 主體資格的争議在司法實踐上有所不同,簡而言之,我國法院對這一問題有不同的理解。北京互聯網法院在 2019 年的一份涉及 AI 生成作品權屬争議的判決中表示:隻有自然人才是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中的主體,且目前不宜對法律主體資格進行突破,因此 AI 作品不是受法律保護的 " 作品 "。
但在深圳南山區法院近年的判例中,法官認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将符合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 獨創性 "要求的 AI 作品,視為受法律保護的 " 作品 "。雖然我們在司法實踐中看到了這類進步的判例,但 AI 生成物的知識産權客體範圍、邊界和種類問題依然難以解決。
以著作權法的發展曆程為例,其客體範圍經曆了從傳統文學藝術作品到虛拟作品、數字作品的演進,從中我們可以看出明顯的擴張,但邊界依然模糊,參照吳漢東老師的觀點,在考察 AI 作品時,我們可以通過 " 何種情形下其不應是作品 " 的角度,反向劃定其邊界。
1. 有違公序良俗的生成物。例如利用 AI 工具生成的色情、暴力作品。
2. 不屬于技術方案的發明。例如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涉及智力活動的人工智能新設備、新工具、新裝置除外),又如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3. 某些 AI 技術領域的特定産物。例如存在" 機器偏見 "(Machine Bias)、" 黑箱 "(Blackbox)算法的人工智能技術是否具備 " 可專利性 ",值得商榷。
(三)AI 技術對監管的挑戰
AI 技術的發展,使其不僅可以作為一種高效的生産力工具,也可以成為一種降低違法成本、挑戰現有法律規範的工具。
一個最現實的問題,無論是 AI 繪畫還是 AI 智能問答、文章改寫,均可以在短時間内創作出大量存在色情、暴力、怪誕、甚至侵犯他人人格權的内容。此類内容一定程度上具有隐蔽性,飒姐團隊實測,國内的著名 AI 作畫軟件對于此類作品有屏蔽功能,但屏蔽的并不徹底,隻要轉換關鍵詞和多試幾次,總有一些 " 漏網之魚 ",目前來看,尚未有一個好的解決辦法。
退一步說,如果有人利用 AI 工具侵犯我們的合法權利,在現有的法律規則中維權成本高,成功率低。根本原因在于,由于 AI 算法訓練素材體量的巨大和其自身的" 不可解釋性 "使被侵權人難以完成法律要求的舉證責任。
AI 工具本身就具有兩面性,飒姐團隊一直認為,對新興技術的監管是必不可缺的,但必須考慮到監管成本和監管成效二者的平衡。聽之任之容易導緻市場混亂進而影響社會穩定,但一管到底也不符合技術創新的需求,對于 AI 生成工具的監管依然任重道遠。
寫在最後
在 ChatGPT 宣布公測以後,有很多人認為 AI 終将代替人類,大量工作都将不複存在。這話說的有一定道理,AI 的出現确實會代替許多檢索性勞動,許多職業可能會在未來逐漸消失,但是大家也不必太過悲觀,畢竟在任何時代,人才都是稀缺的,努力提升自身價值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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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或許,這裡有些ChatGPT回答不了的問題就介紹完了,您有什麼想法可以聯系冷依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