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逐漸演變的 ESG 行業
最近對 ESG 的不斷抵制似乎證明着當下金融體系的運營模式并不能造福社會,要求國外金融行業反思的聲音愈加強烈。
ESG 投資的快速膨脹已經脫離了自身的基礎設施建設速度,形成了暫時性的泡沫。
然而外界卻忽略了 ESG 行業内部正在發生深刻的變化,企業可持續發展及可持續金融模式的第二階段現已到來,ESG 2.0 正在興起。
ESG 投資産品問題顯而易見,但 ESG 基金是什麼卻少有人能回答,這導緻行業内 " 漂綠 "(greenwashing,即用綠色環保項目宣傳造勢以标榜其綠色行為,以此掩蓋對社會和環境的破壞等不綠色行為)和逃脫法律責任的現象頻繁發生。
但 ESG 批評者沒有提及,監管層正研究行業内優質實踐案例的指導方針以及相關機構内部制定的信披規則,并貼合實際情況去制定整個行業的服務标準,以此來重新定義 ESG 基金。
2021 年 12 月,巴西自律組織 ANBIMA 成為全球首個将 " 可持續 " 和 "ESG 綜合因素 " 設置為自身基金産品前提條件的組織。在英國和阿聯酋,類似的舉措正在醞釀之中。
在歐洲,《可持續金融信息披露條例》(SFDR)也正通過法律設定條例和統一标準化在正确的道路上邁出關鍵一步。
當 ESG 基金的标準逐步落地,并且 ESG 行業内專業知識水平有所提升,監管機構便能找到合适的方式消除 " 漂綠 " 這一亂象。
随着整個行業的前進,ESG 将逐漸一分為二:内部架構上,整合 ESG 政策、數據以及實踐而産生的金融産品,将具有識别新的金融風險以及創造價值的潛力。
外部影響上,ESG 将主動産生積極的社會及環境影響,以及更為符合道德觀與價值觀的資金。
如果 ESG 準則将初步成型,那麼注重内部架構上的金融産品很可能更适合投資石油與天然氣,而注重外部影響上的 ESG 投資仍将以推動可持續發展作為目标,與當下相差無異。
資産或投資組合與 ESG 外現性兩者之間的相互影響将會是未來 ESG 行業發展的重心。
02 行業數據的可控性
我們在 ESG 數據端也面臨着一個問題。
目前,ESG 市場主要基于基金經理以及銀行的數據整合能力而運轉,當下更多用于測算投資組合或者貸款所帶來的可以是正面或者負面的影響以及所面對的風險。
對此,所運用數據的定性以及定量将是行業持續發展的波動性因素。
但是由誰來提供這些數據呢?目前有超 100 家評級機構在不受監管以及不透明的制度下運作。
部分在客戶沒有法律保護的前提下提供配套的咨詢和數據服務,這種做法在機制健全的審計體系中很早就被明令禁止。
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以及歐洲的監管層嚴厲批評了這些機構的做法以及關鍵應披露信息的隐瞞,這也導緻上述機構與監管層相互不認可對方的行為,兩者之間的紐帶關聯較弱。
但 ESG 市場正逐步整合,大公司開始對小型公司進行收購。未來不久,大型國際評級機構标準普爾、穆迪和惠譽可能會主導市場,并将小型評級機構的數據,繼而應用到自身的信用評級中。
但仍将有少量的小型評級機構存留在市場中。對于大小型評級機構,将會在評級對象公司規模、所處行業以及地理位置上出現明顯差異化。相關的學術研究也将滲透 ESG 行業,從而完善現有的框架。
最終,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報告必須被規範。目前有 140 多個國家及地區的公司使用較為普遍的國際财務報告準則(IFRS)制作财務報表。
但對于任意一家公司的 ESG 報告而言,可以基于超過 30 種不同标準進行制作。
标準的多樣性影響了數據質量,并阻礙了公司之間的相互對比。而且并非所有的可持續發展報告都有經過适當的審計,這也為 " 漂綠 " 亂象滋生提供肥沃的土壤。
03 自上而下治理,ESG 2.0 時代到來
不過這一現象正在得到改善,30 多種 ESG 報告标準正在加速并合。未來幾年,大部分公司将使用國際可持續發展标準理事會(ISSB)在 2021 年第 26 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6)上宣布的全球範圍披露标準。
2022 年 12 月 29 日,ISSB 宣布在北京設立辦公室,北京辦公室的官宣,象征 ISSB 亞洲總部之争塵埃落定,也透露出,中國監管部門對建立全球化 ESG 标準的認可和重視。
對 ESG 内部架構和外部影響雙重性質的認知缺失,将導緻無法形成對 ESG 行業的深刻理解。
在這一點,無論是反對 ESG 法案有其他意圖的美國政客,聲稱 ESG 淪為用于欺騙社會的道德武器的埃隆 · 馬斯克,以及近期發布報告的《經濟學人(Economist)》雜志,都揭示了對 ESG 概念和實踐缺乏認知的特點。他們通過沒有道德約束的方式去批判 ESG 背後的道德。
2004 年,在聯合國報告中首次出現的 ESG,是為了防止部分生産活動對社會負面影響的放大,以及減少進而産生的道德冗餘,西方世界自 19 世紀以來便開始注重這一問題。
ESG 考量了利潤回報所帶來的正面外部影響,并且能覆蓋所有行業。
ESG 誇大影響力的措辭問題急需解決,但行業正朝向結論難以曲解、措辭易于理解的方向去發展。
理想中的 ESG 應是基于數理和法律,并由數據主導而形成,不應是個體主觀從道德考量并由議題的形式去推進。相比于做善事,更應是正确地做事。
對 ESG 的懷疑将提升 ESG 的标準化、監管有效性以及相關學術水平,進而推動一個認知更為清晰明朗的 ESG 2.0 時代出現。
04 ESG 價值應被認可
最近批評 ESG 的人多為政客、監管機構以及資本市場上的機構,他們更應該批評的,是他們為一個全新領域所做的貢獻寥寥無幾,從而導緻新領域的主要框架遲遲無法完成搭建。
當 ESG 行業尚未成型,而市場卻急于應用,将促使人們無法認識到 ESG 通過對金融、社會以及環境融會貫通所帶來的潛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