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老俞夫婦的兒媳趙女士和老兩口商議,将老兩口所住的浦東房子出售,一起移民去國外給老兩口養老。随後,老兩口将房子出售,還将 700 多萬元賣房款全部打入兒媳賬戶。
誰知之後的兩年,這個家庭橫遭變故,先是小兩口因感情不和離婚,接着兒子因病去世。而當老兩口終于緩過來,并意識到去國外養老已經不可能,想向前兒媳讨賣房款時,對方卻不肯還了。
日前,年過六旬的老俞夫婦将前兒媳趙女士訴至上海金山法院,要求其還錢。
兒媳 " 畫餅 " 賣掉公婆養老房
家住浦東的老俞夫妻育有獨子小俞。
2016 年 3 月,小俞與金山的趙女士登記結婚,不久,經協商,在老俞夫妻和小俞共有的房産上加上趙女士的名字并辦理了産證,明确老俞夫妻各占 1/3 産權份額,小俞夫妻各占 1/6 産權份額。
2017 年,趙女士與公婆商議,将房屋出售後在美國買房,買房後各自在美國房屋的産權份額與原有房屋一緻,将來也可以一起在國外度假和生活。老俞夫妻倆慎重考慮後,同意了兒媳的提議。
随後,老俞夫妻和小俞夫妻将房子出售,賣房款 718 萬元全部轉入兒媳賬戶,由她操持美國買房事宜。
怎料,之後的兩年,厄運頻頻光顧老俞家,兒子與兒媳感情破裂,終以離婚收場。不久,兒子因病去世,給老兩口帶來了緻命的打擊。
從兒子離世的陰霾中漸漸走出,老俞夫妻意識到在美國買房共同生活居住的目的已不可能實現,遂與前兒媳協商,按照房屋的産權份額比例将賣房款退還給他們,均被趙女士拒絕。
日前,老俞夫妻遂将趙女士訴至法院。
兒媳辯稱公婆自願轉讓
老俞夫妻訴稱,涉案房屋轉讓後,應按約定在美國購房,且所購房屋的産權人及各自所占份額與涉案房屋相同,但至今老俞夫妻對美國購房事宜的具體情況不知情,且小俞已去世,在美國共同買房、生活的目的已無法達到,故要求趙女士返還涉案房屋的對應轉讓款及相應利息。
趙女士辯稱,雙方無此約定,多年來,小俞與趙女士無經濟來源,二人生活開支靠老俞夫妻提供經濟扶持。2016 年 10 月其生育長子後,老俞夫妻希望其前往美國繼續生育二胎,而趙女士有移民美國并在美購房的設想。綜合以上因素,為緩解小俞一家的經濟壓力,老俞夫妻自願将涉案房屋轉讓,并将轉讓款贈予趙女士家庭。至于轉讓款的用途并無特别要求,贈予的目的就是為了趙女士的家庭。
法院在審理中發現,目前趙女士已在美國購房,且正在辦理移民手續,房産中并無老俞夫妻的份額。
法院判決兒媳按比例返還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趙女士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老俞夫妻自願将涉案房屋轉讓款贈予趙女士家庭。老俞夫妻關于涉案房屋轉讓後,應按約定在美國購房,且所購房屋的産權人及各自所占份額與涉案房屋相同的陳述,法院予以确認。理由如下:
第一,從老俞夫妻在 2016 年 4 月僅同意增加趙女士為涉案房屋的産權人并占 1/6 份額的情節分析,老俞夫妻在 2017 年 6 月轉讓房屋時即願意将轉讓款中屬老俞夫妻的份額贈予趙女士家庭的可能性不大,僅僅 1 年多的時間,就對涉案房屋作出如此不同的處置決定,存在的可能性不大;
第二,老俞夫妻随子赴美共同生活、養老的想法符合中國老年人的正常思維;
第三,從雙方提交的證據和陳述可知,老俞夫妻對趙女士家庭的經濟幫助已遠超中國家庭中父母對子女的扶持力度,老俞夫妻關于美國購房後在所購房屋中保留同涉案房屋同樣的份額的陳述,符合中國人的心态;
第四,趙女士提交的證據無法得出老俞夫妻願意将涉案房屋轉讓款中屬他們的份額贈予其家庭的結果,雙方約定将轉讓款彙入趙女士名下的賬号,此約定符合房屋交易中的習慣,但并不能表示轉讓款贈予了趙女士家庭。
" 誠信、友善 " 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内容,老俞夫妻與趙女士原系公婆媳關系,應當友善相處、相互關愛,尤其在老俞夫妻痛失愛子小俞的情形下,趙女士應當顧念曾經的親情關系,将屬于老俞夫妻房屋份額的對應轉讓款返還他們,讓老俞夫妻往後的生活可以老有所依。
鑒于老俞夫妻之子小俞已去世,無法繼續履行 " 在美國購房,且所購房屋的産權人及各自所占份額與涉案房屋相同 " 的約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産或者動産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且老俞夫妻與趙女士的關系極度緊張,現老俞夫妻要求返還涉案房屋對應轉讓款并支付相應利息的訴請,于法無悖,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一審判決趙女士支付老俞夫妻房屋轉讓款 478 萬餘元及利息。二審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應提倡白紙黑字的合同精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 657 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将自己的财産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贈與合同系諾成合同,需有贈與人明确表示贈與、對方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贈與作為無償轉讓财産的處分行為,本就應該更加明确、清楚表示而不是單純憑借關系親近就認為存在贈與,應提倡白紙黑字的合同精神,以免日後産生不必要的糾紛。
老俞夫妻将 1/6 産權份額贈與兒媳,又聽從兒媳建議賣房置地,是出于對家人的信任,兒媳拒不返還賣房款,強行 " 啃老 " 的行為,是對公婆情感的亵渎,客觀上侵害了公婆的民事權利。
來源 | 新聞晨報 · 周到 APP 記者 姚沁藝 通訊員 李滿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