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記者 杜濤 " 經濟全球化會不會停滞?"
這是商務部原部長陳德銘在 8 月 16 日中歐國際工商學院主辦的第三屆 " 智荟中歐 · 北京論壇 " 中抛出的問題。
他在現場也給出了答案。陳德銘說,經濟全球化不會停止,但具體内容與鏈接将會變化,更多趨向于短鏈化和多鏈化。
當日,中歐國際工商學院院長、管理學教授汪泓對經濟觀察報表示:" 經濟全球化是促進全球價值鏈發展的巨大動能,一個國家開放的制度紅利不僅能夠持續吸引外資進入,借助全球科技創新成果補足國内産業鏈短闆、帶動新興産業發展,也有利于本國企業謀求出海機遇。"
汪泓認爲,随着中國勞動力成本上升、國際環保标準不斷提高,疊加國際貿易沖突、疫情等因素,出現了低端産業向東南亞等發展中國家外遷,而中高端節點向歐美回流的趨勢。當國際價值鏈部分受到沖擊,更需要中國暢通國内大循環,充分挖掘内需潛力,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加速要素自由流動,發揮好國内市場巨大的規模優勢。
跨國投資的價值
未來的全球貿易體制應該如何?陳德銘認爲,經濟全球化本質上是全球經濟有一個開放、包容、公平、安全的多邊規則,以實現貿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世界貿易組織的成立,多邊貿易規則的制定,經濟全球化的推進,本質上是順應了資本擴張的需求,由發達國家和跨國公司所推動。
現有的多邊貿易體制是二戰以後形成的,從布雷頓森林會議到 1995 年成立世界貿易組織,走過了整整半個世紀的磨合,其間經過多次補充調整,逐漸完善。世界貿易組織的誕生以及其所規範的多邊貿易制度和建立的上訴機構,對于推進經濟全球化起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跨國投資是維系經濟全球化的保障。由于實體投資難以輕易撤銷,可使全球的供應鏈相對穩定。" 陳德銘稱,由此可計算各經濟體在中間品爲主的國際貿易中,淨出口或淨進口的價值量,即通常所說的全球價值鏈(GVC)的計算。當然,供應鏈、價值鏈的穩定是相對的,人類的消費結構和與之匹配的生産結構的變化是絕對的。因此,跨境跨國投資是不會停止的。
在陳德銘看來,投資是一個讓資本增值産生收益的經濟過程。實體資本的投資需要與土地、勞動力相結合,是一個不可逆的過程,充滿着風險。因此,資本對土地和勞動力的選擇十分謹慎。事實上,土地是國家主權的象征,勞動力政策也是各國的國策,資本對土地和勞動力的選擇,實質上是對國别政策的選擇,更是對國家制度開放穩定的考量。
2023 年 7 月 6 日,世貿組織大使級會議宣布,中國牽頭并推動的《投資便利化協定》文本談判成功結束。這是全球首個多邊投資協定,主要規則包括提升投資政策透明度,簡化行政審批程序,促進跨境投資便利化合作與推動可持續發展等。
該協定談判參加方涵蓋歐盟、日本、韓國、加拿大、巴西、印度尼西亞和尼日利亞等 110 多個成員,發展中成員貢獻了超過 70%的案文提案。
陳德銘認爲,《投資便利化協定》有助于提升全球投資監管政策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提振全球投資者信心,也将對我國企業的境外投資産生影響。
全球化價值鏈演化
經濟全球化下的供應鏈、價值鏈正在發生動态調整。
" 中國應該繼續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借助共建‘一帶一路’、落實 RCEP 等,加強區域産業鏈供應鏈的合作發展,帶動區域價值鏈地位的提升。" 汪泓告訴記者,全球價值鏈呈現區域化特征,中國和 " 一帶一路 " 區域、RCEP 成員國的經濟合作有着廣闊前景。随着 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的生效,成員經濟體之間的關稅等貿易成本顯著降低,技術性貿易壁壘有效化解,更有望推動服務貿易自由化。
陳德銘分析,有幾種力量顯著地影響着供應鏈、價值鏈的變化趨勢,分别是生産要素的成本增長,資本、勞動力價格的上揚,土地治理費用的增加,都将造成投資的轉移和價值鏈的重組;消費結構、産業結構的變化,新技術、新産品的問世将重塑投資布局;經貿規則的調整與變化,例如農産品補貼、特殊和差别待遇以及碳邊境關稅;地緣政治鬥争的影響,例如當前的俄烏戰争及西方的制裁。此外,一些突如其來的災害幹擾,如疫情、地震等,也将影響産業鏈和價值鏈的重構。
而大國之間的博弈嚴重幹擾價值鏈的穩定生态。陳德銘說,美國自 2017 年把中國作爲主要競争對手,在美墨加協議(USMCA)中增加了毒丸條款,頻繁以安全名義制裁中國企業,使中美高度互補的貿易出現局部的脫鈎斷鏈。
與此同時,氣候變化也是人類需要共同應對的課題。陳德銘認爲," 氣候變化已經嚴重影響人類生存,落實碳和甲烷減排任務應該高于經貿治理的既有規則,同時謹防過度保護的貿易設障。
今年 4 月,歐洲議會通過了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CBAM 不僅僅是通常理解的碳邊境稅法案,而是對鋼鐵、水泥,鋁、化肥、電力及氫等生産過程中的碳直接排放,以及使用外購電力、蒸汽、熱力及冷力産生的間接排放課以進口或出口碳關稅。
陳德銘認爲,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法案的實施将對全球價值鏈重構有深遠影響。
按照 CBAM 要求,2025 年底前每個對歐出口企業須将 3 年碳排放水平及措施報歐盟專設機構,企業排放量高于歐盟同類産品排放标準的部分,作爲課稅依據,2026 年起正式開征碳關稅。目前,美國、日本并未對 CBAM 提出異議,不少發展中國家深感壓力。
陳德銘指出,由于 CBAM 站在減碳的道德高地,有區别地對個案企業征稅,因此較難引用世貿規則對其挑戰。一旦實施 CBAM,其他發達國家很可能如法炮制,将碳關稅擴展到更多進出口商品領域。我們目前少有對碳達峰、碳中和與貿易價值鏈關系的研究,而這恐怕是若幹年内全球經貿不可回避的難題。
中歐國際工商學院特聘教授、WTO 前總幹事帕斯卡爾 · 拉米看法與陳德銘趨同,他認爲當今世界正在經曆兩個重大轉變,即氣候變化和數字化。因此,與氣候相關的貿易措施越來越多,其目的包括減少進口産品的碳足迹或激勵價值鏈,更好地應對生物多樣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