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徐曉安)70 歲的張老伯在某醫院進行康複治療,并有一名陪護照顧。一天,張老伯在吃家屬送來的青團時被噎到,搶救十多天後,最終還是去世了。爲此,家屬将某陪護公司和某醫院起訴至法院。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近日,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案件。
2022 年,70 歲的張老伯因車禍後遺症導緻腰背痛加劇,于是到某醫院進行康複治療。康複治療期間,張老伯的家屬聘請了某陪護公司的王某,對張老伯進行一對一、24 小時的陪護,協助其進食、飲水、穿衣等。
清明前夕,張老伯家屬爲其送來青團,意外就此發生。王某離開後,張老伯吃了青團,發生卡噎,導緻窒息,等醫生趕來時,張老伯已呼之不應。醫生立即取出口腔内食物,同時用海姆立克法排出部分深部食物殘渣,然後送入 ICU 進行搶救。搶救十多天後,張老伯出現腦組織嚴重腫脹、低蛋白血症并發症,醫生也回天乏術。家屬按當地習俗爲其辦理出院手續之後,張老伯就去世了。
張老伯去世後,家屬将某陪護公司和某醫院起訴至法院,認爲陪護王某明知道張老伯吞咽功能受限,未制止其食用粘性較高的青團,也未限制食用量,且進食時未在一旁幫助或看護,導緻張老伯發生卡噎時,沒能第一時間搶救。某醫院在選擇某陪護公司時未盡到嚴格審查義務,對該公司選派的護工未作審查,也存在過錯。
某陪護公司認爲,張老伯因外傷至醫院骨科病房治療,吞咽正常,具備自主進食行爲能力,對進食無需額外照料。按約定,護工須有三餐生理時間,臨走時也讓隔壁護工代爲照看,是張老伯自行食用青團出現噎食狀況,應由其自己負責。某醫院表示,陪護單位是其通過招标程序選任,醫生在張老伯發生噎食後已經第一時間進行搶救,不存在過錯。
承辦法官表示,老年人在食用青團時本就有卡噎的危險,且張老伯在康複治療期間身體虛弱,進食時護工王某應在旁小心協助、看護。另外,張老伯作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在食用青團時也應謹慎注意,此事發生自身應承擔一定責任。經過多輪調解,最終達成了調解方案。
法官提醒,陪護公司在提供勞務服務過程中,護理人員對病人應負有審慎的看護義務與注意義務,在發生突發疾病情況時,應盡到相應的救助義務,做好急救措施并第一時間送醫。而病人在進食諸如青團等特殊食物時,應對食用的安全性和食用量加以判斷,若發生事故,自身也應根據過錯程度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