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決定開展第二批無線電發射設備型号核準自檢自證試點企業遴選工作。遴選一批具備相關條件、具有良好質量管理水平和信用的無線電發射設備生産企業開展型号核準自檢自證試點。試點企業申請辦理型号核準時,除網絡安全等特殊檢測項目外,可以采用本企業檢測報告替代第三方檢測報告;可以在作出相關承諾的前提下,免予提交本企業或其委托生産企業的生産能力、技術力量、質量保證體系方面的申請材料。第二批型号核準自檢自證試點企業數量原則上不超過 10 家。(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