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到萬家》中,何幸運在姐姐的婚禮上遭到猥亵。
婚鬧作為一種社會現象,不是 " 風俗 " 能搪塞得過去的,如果僅僅對當事人作一點不痛不癢的道德批評,并不能使風氣煥然一新。
近日,一段婚鬧的視頻震驚全網:身穿紅衣的新娘雖然不停閃躲,但還是被參加婚禮的男性親友親吻。旁邊還有人起哄 " 一口兩口三口 ",另一男子也上前親吻她,還用手拍打她臀部。
引發争議的這場婚鬧,出現在 2 月 9 日中午江蘇省徐州市豐縣的一場婚禮上。然而,參加這場婚鬧的新人朋友陳先生卻辯稱這隻是本地風俗,甚至還有 " 摸一下新娘的腚,三年不生病 " 的說法:
" 就是鬧喜,就親一下、摸一下屁股,新娘肯定不反對,家人也不會反對,開心嘛!都是祖輩流傳下來的不都這樣!"
2 月 10 日,江蘇豐縣民政局回應稱,視頻所展示的并非當地風俗,可能是個人惡作劇,已開展移風易俗。
然而,我們已經見過太多類似的不雅行為。對這種所謂 " 風俗 ",我們究竟該怎麼看?婚鬧又為何屢禁不止?
婚鬧是怎麼來的?
山東泰安,一名伴娘被人們以婚鬧的名義扒光衣服;陝西西安,伴娘被兩男子按在車内強行摸胸;江蘇鹽城,公公在婚禮現場強吻新娘;貴州遵義,新郎被捆綁後不慎緻殘;山西太原,新郎被伴郎團群毆緻死 ……
2013 年,山西太原,年僅 24 歲的李瑞佳在新婚當天被毆打數小時,5 天後被送往醫院搶救,40 多天後不治身亡。
每隔一段時間,你大概都會聽到各地傳出一些堪稱惡俗的婚鬧事件。有些婚鬧的尺度之大,真可說突破一般人的想象力。這種奇葩的婚鬧之風,究竟是怎麼來的?
按民俗學的觀點,婚鬧其實是社會在原始時期搶婚制的殘餘。
漢字 " 婚 " 源于 " 昏 ",因為古代 " 士娶妻之禮,以昏為期 "(《儀禮 · 士昏禮》)。那為什麼要在黃昏時舉行婚禮?從世界各地古代習俗推測,極有可能是因為此時光線昏暗,便于下手搶親。
英國社會學家愛德華 · 甄克思在《社會通诠》中提出,男女傧相原本分别是古代搶婚時協助男方搶婚、幫女方抵禦的助手。古人在黃昏搶劫女性之後,随即立刻舉行婚禮,而協助新郎搶婚的賓朋也一同參與鬧洞房。
到社會文明化之後,這種強搶的色彩逐步淡化,但男女傧相、鬧洞房戲谑、婚禮在晚間舉行這些卻依然保留了下來,成為傳統婚俗的組成部分。
《社會通诠》
原作名 :A History of Politics
作者 : 愛德華 · 甄克斯
譯者 :嚴複
出版社 : 北京時代華文書局
另有一種觀點認為,鬧洞房實際上是初夜權的殘餘。
原始時代初夜權的方式之一,是由親友和賓客行使初夜權,因而 " 鬧洞房者其實是注目于新娘今天的作為‘性對象’的身份,内心深處恨不得參加對她的集體強暴 "(見《萬象》2005 年第 10 期)。隻不過文明人将之變成了一種儀式,以弱化和壓制内在的原始沖動。
雖說是 " 儀式 ",但對新人來說仍然是難關,尤其是新娘。
就在三四代人之前,日本的新娘還要在婚禮上忍受親友的種種無禮冒犯:" 新娘在婚宴的酒席中更是叫苦不叠,因為她要在婚宴上幾次換裝,就像給人看的玩具人偶一樣,接二連三地補妝,被差使去更換和服,甚至在醉漢面前被拉拉扯扯。"(《戰後日本大衆文化》)
若論婚鬧的恐怖程度,這些都還比不上近代早期的法國人:直至 17 世紀初,法國的新郎新娘行婚禮時,都要在衆人面前脫光衣服,還得等賓客允許之後,他們才能重新穿上。
諾貝特 · 伊利亞斯在《文明的進程》中提到的這一場景,對現代歐洲人而言已感覺不可思議,但那也隻是因為近四百年來,人們逐步接受了新的 " 文明 " 禮儀。
晚清時美國傳教士盧公明來到中國,驚奇地發現福州婚俗中有 " 看新人 " 一項,允許街坊鄰居、未經邀請的朋友乃至過路的陌生人在婚禮當晚進門看新娘:
" 這對新娘是個很大的折磨。新娘不能拒絕别人看她,不能躲避開。看客們還經常肆無忌憚地評頭論足,調侃新娘。新娘在衆目睽睽之下站着面對打趣的調笑或粗魯的評論,必須時刻保持禮貌,保持平靜,不能笑,也不能生氣。除了伴娘,她不能跟其他人說話。如果她不能控制自己,将會帶來長時間的懊悔。"(《中國人的社會生活》)
這和現在的一些婚鬧相比,簡直堪稱 " 文明 "。
《文明的進程:文明的社會發生和心理發生的研究》
作者 : 諾貝特 · 埃利亞斯 ( Norbert Elias )
譯者 : 王佩莉 / 袁志英
出版社 : 上海譯文出版社
雖然總有人将婚鬧歸咎于 " 傳統 ",但儒家其實一直強烈反對民間這些 " 不合禮法 " 的做法。
早在東漢末年,仲長統就在《昌言》中嚴詞抨擊:" 今嫁娶之會,捶杖以督之戲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廣衆之中,顯陰私于族親之間,污風詭俗,生淫長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斷之也。" 這明白指出當時的婚鬧,和新人打鬧、趁酒非禮,嚴重沖擊禮法,理應禁斷。
那為何此風就是無法禁絕?原因之一或許在于,婚鬧在正常禮法之外,扮演着類似于狂歡節的功能:在這個難得的聚會時光,人們可以暫時不顧社會秩序的約束,盡可能地找樂子。
因此,民間有所謂 " 新婚三天無大小 " 的說法,即賓朋在婚禮三天内可以不管輩分,逾越禮法規矩,肆意取樂。近代學者楊樹達在《漢代婚喪禮俗考》中考證:" 為之賓客者,往往飲酒歡笑,言行無忌,如近世鬧新房之所為者,漢時即已有之。"
在這短暫的狂歡假期裡,人們可以不受責備地背離日常規範,因為按照節日慶典的功能法則," 宣洩離心 " 本身能帶來 " 凝聚向心 " 的作用:肆意開玩笑,或許反倒能讓彼此之間更加親密無間。
" 婚鬧 " 之所以變得低俗乃至惡俗,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為 " 不鬧不開心 "。也就是說,人們很自然地覺得,在這樣特殊的日子裡,把日常的規範冒犯、打破得越厲害,就越能宣洩内心的快感。
這道理不難理解。就像工作中威嚴的男老闆,在年會上當衆穿上裙子跳芭蕾舞,越是搞怪越能讓下屬開心不已。
蘇北等一些地方的婚禮上,甚至有當衆惡搞所謂 " 扒灰 " 之舉。諸如 " 婚禮上公公親吻媳婦,一口一萬塊 " 的視頻,網上能搜出一堆。因為在中國人原本的道德觀念裡," 公媳通奸 " 可說是最冒天下之大不韪的,還有什麼能比這更刺激的?
李安曾借《喜宴》一片斷言:中國式婚鬧,其實是 " 五千年性壓抑的結果 "。
這不無道理,越是平日裡禁忌的,終于有機會做了就越令人興奮。
婚鬧固然是 " 假戲 ",但鬧的那些人内心被壓抑的欲望卻是真的。即便把婚鬧禁了,不解決背後的根源也仍然無法消除根源。
正因此,雖然一些惡性事件在曝光後往往一片撻伐之聲,然而低俗化的婚鬧并未就此消歇。過了一陣,又出現了另一堆突破下限的新花樣來。
是 " 風俗 " 還是 " 惡俗 "?
有人覺得沒了婚鬧,參加婚禮就少了很多樂趣。但和年會上惡搞老闆不同的是,在婚鬧時針對的不是權威,而是最難以反抗的新娘、伴娘這樣的女性。
在日前的豐縣婚鬧事件後,參與鬧喜的那些男性親友說,親吻新娘、拍她臀部隻是 " 開心 ",但問題在于:是誰開心?正如微博上有人質問的:" 為什麼不去采訪那位新娘,問問她的感受?"
每次曝出婚鬧的争議事件,總有兩種針鋒相對的看法:正方辯稱這隻是 " 風俗 ",而反方則質問 " 一直如此便對嗎 ",譴責這是野蠻的殘餘,是 " 惡俗 "。
2018 年春,在江蘇鹽城一場婚禮上,公公疑似親吻新娘,也曾引起輿論嘩然。事後,那位公公卞先生發出律師函,辯稱自己不過是 " 假裝 " 吻兒媳,順應當地婚俗 " 鬧公公 " 的儀式。
鹽城當地民俗專家何玲珑說,婚禮上 " 鬧喜 " 确實是當地普遍風俗," 但無論怎麼鬧,天理人倫是不能罔顧的 ",其底線是 " 不違背公序良俗 "。
然而,從事件的争議來看,麻煩之處就在于:究竟算是 " 惡俗 " 還是 " 風俗 ",其分寸尺度的拿捏本身就有很大的模糊性,因而當事人才能以此自我開脫。
不僅如此,怎樣才算 " 不違背公序良俗 ",不同人的看法也不一緻。在這件事中,公公自稱隻是風俗,然而另兩位關鍵當事人兒媳和兒子是否也贊同這一說法,至少在媒體上看不到。
" 風俗 ",意味着某些做法被人們習以為常地接受。但現在越來越多的争論或許表明,年輕一代開始質疑這些 " 風俗 " 隻不過是 " 惡俗 ",是在為自己不文明的行為找的借口。
在豐縣婚鬧事件中,親吻新娘并拍打其臀部,以 " 風俗 " 的名義仿佛就能免責了。但脫離了這個語境,對任何一個陌生女性做出這樣的行為,顯然都是不能被容忍的。
不同文化的尺度當然也很不同。在西方,親人之間親吻或貼面是常有的事,但在中國文化中卻帶有強烈的性意味。
2007 年,在重慶開縣的一場婚禮上,留學歸來的魏和夫娶了俄羅斯新娘嘎麗娜,新娘按照俄羅斯人的禮節,上前擁抱公公準備親吻時,場面極為尴尬。公公魏培榮滿臉通紅,連連後退,嘴裡說着:" 要不得,要不得喲!"
如果是在俄羅斯婚禮上,江蘇鹽城那樣 " 公公吻兒媳 " 可能根本算不得新聞,隻不過是個普通的祝福儀式罷了——當然,那也得是貼面頰發出親吻聲,而不是吻到嘴上去。
貼面禮。圖 /《完美陌生人》劇照
所謂 " 公序良俗 " 是很難界定的,因為社會對它的 " 邊界 " 往往沒有一個清晰的社會共識。
從西歐的情況來看,從 17 世紀初法國人那種惡俗的婚鬧到後來的彬彬有禮,經曆了一個長達兩三百年的 " 文明的進程 "。這不僅僅意味着新的社會價值觀和行為規範,更重要的是也包含着對個人權利和他人意願的尊重。
婚鬧在歐洲曆史上的退場,與個人權利,尤其是女性權利意識的覺醒及其社會地位的提高同步,這恐怕很難說是偶然的。
曾有學者調查指出一個規律:女性地位越低,婚鬧越嚴重。這一點看起來合乎邏輯。至少這些年,在國内曝出惡性婚鬧事件的地區,的确大多都算是男權思想的沃土。而在上海、北京這樣的大都市,則很少出現這樣失控的場面。
這在某種程度上或許也因為,在這些地方,人們更缺乏渠道釋放日常生活中的壓抑感。即便釋放,也不敢颠覆權威。
值得補充的是,從惡性婚鬧中不難看出,地位低的不隻是女性,也可能是當地的每一個個人。因為鬧到那樣的地步,新人、伴娘即便再三抗拒都未能阻止,可見個人意志被完全無視。不然,太原那位不幸的新郎,何至于在婚禮上被活活暴捶數小時至死?
這正是中國近些年來多起惡性婚鬧中最缺失的地方:這些事之所以鬧到不可收拾,其共同點是邊界感的模糊和對個人權利的漠視。
過去,婚鬧或許能在社會中起到類似狂歡節的作用,促使社會凝聚。但在如今這個注重個人權利的時代,它可能适得其反,導緻各方關系破裂。畢竟,婚鬧對個體造成的侮辱和損害,始終存在。
從這一意義上說,婚鬧作為一種社會現象,既不是 " 風俗 " 能搪塞得過去的,也絕非隻是少數人道德不檢點的 " 惡俗 "。對當事人作一點不痛不癢的道德批評,并不能使風氣煥然一新。它是一系列社會價值觀變動的呈現。
2018 年 8 月,山東省日照市推行 " 遏制惡俗婚鬧專項整治行動 ",這是地市一級政府層面首次把這作為專項工作來抓,可見婚鬧已成為引發關注的社會問題。
不久前,河北省民政廳、河北省文明辦等十部門也聯合印發《關于全面推行婚俗改革工作的意見》,要求到 2025 年,重點要改善 " 低俗婚鬧 " 等 " 陋俗 "。
這些舉措,能否在短期内扭轉局面,我們且拭目以待。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在中國,近年來婚鬧逐漸被視為一個 " 問題 ",正表明我們所身處的是一個道德觀轉折的時代——
一方面,原先那些 " 風俗 " 已經很難被年輕一代的新道德觀所接受了,那些無節制的惡搞在傳統風俗中或許能得到諒解,但現在會被看作越界了;另一方面,這種新道德觀強調一種更嚴格的個人權利意識,以及僅限于戀人之間的親密行為。
隻有當人倫底線刷新,對女性權利和他人意志的尊重也發生改變,婚鬧的土壤才會真正消除。而那正意味着,中國社會的價值觀正在完成 " 文明的進程 "。
作者 | 維舟
編輯 | 晏非
校對 | 賴曉妮
排版 | 鄭李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