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通報蘇大維格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查辦進展:經查,蘇大維格生産的光刻機實際爲 " 激光直寫光刻設備 ",與大衆通常認爲的生産芯片的光刻機并非同一概念。在明知資本市場普遍關注芯片用光刻機情況下,蘇大維格在互動易平台回答中,将其生産的激光直寫光刻設備直接簡稱爲 " 光刻機 ",未準确完整披露公司所銷售光刻設備的種類和具體應用領域,且在回複中将 " 光刻機 " 和 " 芯片光刻機 " 并用,讓普通投資者難以準确區分,構成誤導性陳述。證監會拟對蘇大維格處以 150 萬元罰款,并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 100 萬元罰款。(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