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1 日,南京發布《關于合法穩定住所落戶有關事項的通知》稱,爲貫徹落實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要求,深化我市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進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市局研究決定,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實際居住的非南京戶籍人員,可以直接辦理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