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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近日,為提高山西省農業生産風險保障水平,健全多層次的農業風險保障體系,山西省财政廳結合實際制定出台了《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實施細則》,鼓勵市縣結合本地實際和财力狀況,對符合農業産業政策、 适應當地 " 三農 " 發展需求的農業保險保費給予一定的補貼等政策支持。
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是指中央、省财政對地方政府引導有關農業保險經營機構(以下簡稱承保機構)開展的符合條件的農業保險業務,按照保費的一定比例,為投保農戶、農業生産經營組織等提供補貼。
其中,中央财政補貼險種的保險标的包括三類:種植業、養殖業和森林。其中,種植業包括小麥、玉米、馬鈴薯、油料作物,中央、省、市、縣财政保費補貼比例為 45%、25%、10%、5%,其餘 15% 由被保險人承擔。養殖業包括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中央、省、市、縣财政保費補貼比例為 50%、25%、2.5%、2.5%,其餘 20% 由被保險人承擔。森林包括已基本完成林權制度改革、産權明晰、生産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商品林。
公益林 :對省直國有林場,中央财政補貼 50%、省财政補貼 50%;市直國有林場,中央财政補貼 50%、省财政補貼 25%、市财政補貼 25%;縣直國有林場,中央财政補貼 50%,省财政補貼 25%,市财政補貼 12.5%,縣财政補貼 12.5%;其他生态公益林,中央财政補貼 50%,省财政補貼 25%,市财政補貼 12.5%,縣财政補貼 12.5%。商品林:對省直國有林場,中央财政補貼 30%、省級财政補貼 50%、省直林場承擔 20%;市直國有林場,中央财政補貼 30%、省财政補貼 25%、市财政補貼 25%、市直林場承擔 20%;縣直國有林場, 中央财政補貼 30%、省财政補貼 25%、市财政補貼 12.5%、縣财政補貼 12.5%、縣直林場承擔 20%;其他商品林,中央财政補貼 30%、省财政補貼 25%、市财政補貼 12.5%、縣财政補貼 12.5%,其餘 20% 由被保險人承擔。
省級财政補貼險種的保險标的(局部試點)包括:蘋果、梨、紅棗、核桃、黃花:在市級及以下财政至少補貼 20% 的基礎上,省級财政給予 40% 的保費補貼,其餘由被保險人承擔。谷子:在市級及以下财政至少補貼 20% 的基礎上,省級财政給予 50% 的保費補貼,其餘由被保險人承擔。小麥、玉米(完全成本、産量、收入和未轉移就業收入損失保險):省級财政補貼 50%,市級财政補貼 15%,縣級财政補貼 10%, 被保險人承擔 25%。馬鈴薯區域收入:省級補貼 50%,市縣兩級财政補貼比例各不低于 10%,其餘由被保險人承擔。
對于其他品種,經山西省農業保險協調機制研究後,另行出台保險品種補貼政策。此外,山西還支持有條件的縣區對脫貧戶和邊緣易緻貧戶的自繳保費給予部分減免。針對未轉移就業收入損失保險,村集體有收入特别是有光伏收入的,鼓勵村集體給予種植主體保費補貼。對體制管理型試點縣,市級保費補貼部分由省财政負擔。對非體制管理型試點縣,鼓勵有條件的市級财政全部或部分負擔縣級财政應負擔的保費補貼。鼓勵市縣因地制宜開展地方特色農業保險,對于市縣财政給予參保農戶保費補貼且落實到位的,省級财政将視情況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等政策支持。